理财范(朝阳经侦理财范)
被告人洪天x,男,1991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本科文化,原系北京网融天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副总裁 ,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10月16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1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刘x,男,1982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本科文化,原系北京网融天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副总裁 ,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10月5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被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洪天x、刘x于2014年至2018年间,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伙同他人以北京网融天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该公司“理财范”P2P平台对外公开宣传借贷理财产品,承诺保本返息,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等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资金共计人民币4亿余元。被告人洪天x于2019年10月16日被查获归案,到案后退赔人民币120万元在案,被告人刘x于2019年10月5日被查获归案,到案后已退赔人民币73万元在案。
案发后,其他涉案人员陈某退款人民币50万元、朱某退款人民币60万元、刘某退款人民币27万元。侦查机关冻结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账户1个(余额0元),冻结李某招商银行账户1个(余额80余元),冻结林某农业银行账户1个(余额2000余元),冻结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账户1个(余额40余元),冻结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农业银行账户1个(余额1000余元)、冻结某网络投资合伙兴业银行账户1个(余额6000余元)
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结合2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起的作用【运营罪重,人力罪轻】,法院对被告人洪天x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被告人刘x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后,被告人洪天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缴纳)。
被告人刘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缴纳)。
扣押在案之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及冻结在案账户内钱款用于发还相关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