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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级外交关系什么意思(大使和公使有什么区别)

频道:百科问答 日期: 浏览:1230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高建军


11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中国驻立陶宛外交机构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立陶宛共和国代办处,请问发言人能否介绍相关情况?

赵立坚表示,11月18日,立陶宛政府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办事处”,此举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开创了恶劣先例。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政府已宣布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11月26日,中国外交部正式照会立陶宛外交部,决定将中国驻立陶宛外交机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立陶宛共和国代办处 并要求立方相应更改驻华外交机构称谓。

那么,代办处到底是什么意思?外交机构变更为代办处,又意味着什么?

记者查询外交部网站“礼宾知识”一览得知,外交代表,又称外交使节,是一个国家派往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外交事务,有常驻和临时两种。常驻外交代表系指派驻某一特定国家或某一国际组织、并负责同该国或该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的代表;临时外交代表指临时出国担负有某种特定任务的代表。

确定外交代表的等级是建交双方在同意建立外交关系时需要商定的要点之一。 外交代表的等级应是对等的 ,并且明确见之于建交公报或其他建交文书中。

理论上外交代表有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

其中,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系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并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现代外交实践中, 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

特命全权公使,也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只是其所受礼遇次于大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

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 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

在达成建交协议后,建交双方在对方首都各自设立与外交代表等级相应的外交代表机关。外交代表机关通常分为三级:以大使为馆长的称大使馆(以高级专员为馆长的称高级专员公署);以公使为馆长的称公使馆; 以代办为馆长的称代办处

公开资料显示,代办本意是大使、公使因故不在,由一名低级别外交官代为办理各种必要外交事项,在1815年后演变为最低级别的外交关系。如两国长期保持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则表明双方的外交关系是不完全的。

代办的“代”字不意味大使、公使的代理人,原词也无此含意(临时代办的“代”字才真正具有代理的含意), 代办并无外交全权,只能受命办理最基本的外交事务,并对侨民提供必要的外交服务和领事保护

将外交关系降到代办级是较严重的外交冷却信号,再往下发展就只能是断交了。

1954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这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前的一种特殊做法。直到1972年,英国、荷兰两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后,外交关系才升为大使级,1981年由于荷兰向台湾出售海军潜艇,破坏了两国关系升格的原则,中荷的外交关系又一度降为代办处级。

此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间还出现过其他一些官方或半官方的代表机关,这种代表机关往往是两国关系正常化前的一种特殊做法和过渡形式。如中美在两国关系正常化之前,于1973年商定互设联络处。

在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前还有互设经济、商务代表团处等做法。例如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曾同柬埔寨王国互设经济代表团,代表团团长所享有的特权与礼遇是根据两国间的专门协定规定的。又如,我国曾同埃及、秘鲁、智利、意大利、奥地利等国互设商务代表处,互派商务代表。

立陶宛位置图

此次,引起我国强烈不满的立陶宛,地处欧洲地理中心,位于波罗的海东岸,北接拉脱维亚,东邻白俄罗斯,西南靠波兰,并与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接壤,隔波罗的海与北欧三国相望。全境为东欧平原组成部分,地势平坦, 总面积 6.53万平方公里,分为10个县(county)。截至2020年7月,总人口271.94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刘庆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