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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一般多少钱私了(拘留多久会通知家人)

频道:科普故事 日期: 浏览:1226

       老板明目张胆拖欠工资,被举报后不仅再次克扣,居然对着劳动者一家三口大打出手,连孩子也不放过,难道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朱先生找到了一份工作,但是在这工作的两年里不仅工资没有按时发放过,还总是少发,朱先生每每去找老板理论,都被老板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怼回去。

       朱先生很气愤,在酒桌上向他的朋友抱怨自己的遭遇。他的朋友是一个路见不平就爱拔刀相助的人,更何况是他的兄弟, 当即就去找朱先生的老板理论。

       谁知,二人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朱先生的朋友个子矮小,根本不是老板的对手,很快被打倒在地。

       朱先生害怕朋友出事,急忙报了警。 警察来了以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朱先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他的工资,准备带着朋友去医院。

       但他的老板陈某看着他,恶狠狠地说:“收拾你的东西滚蛋,敢找人打老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朱先生看着老板凶神恶煞的样子,也不敢不从,当下收拾好东西就带着朋友离开了公司。

       正当朱先生在家惆怅该何去何从时,门外传来恶毒的咒骂声和撞门的声音, 朱先生哆哆嗦嗦地拨打报警电话,指示妻子和孩子躲在屋里不要出声。

       可是由于大门年久失修,不多会儿就被撞开了,朱先生定睛一看,来的不是别人正是 他的老板陈某和他姐姐,二人拿着钢棍一冲进屋里就对着朱先生和家人大打出手。

       听着妻儿的哀嚎,朱先生拼命反抗,奈何不是他二人对手,陈某二人越打越狠,朱先生一家三口渐渐没了声息,两个施害者看到目的达到后大摇大摆扬长而去!

       警察赶到后将朱先生一家人送进医院,医生说三个人受伤都很重需要转院, 尤其是孩子,被打断了一根肋骨。

       警察将朱先生的老板陈某及其姐姐缉拿归案后,他二人对殴打朱先生一家的事供认不讳,还大言不惭地说:“他就欠打,给他10万,我们私了,多大点事儿”!

       朱先生十分气愤,拒绝签署警察提供的撤案协议,他一定要让陈某二人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于是朱先生拒绝私了,并要求鉴定机构对他一家的伤势做司法鉴定,势必要追究陈某及其姐姐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明明是朱先生应得的工资,老板却随意扣发,不仅如此,老板发工资后还进行报复打了他一家三口,并想花10万元私了,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如何进行维权?

       《劳动法》的第五十条有规定:劳动者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从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两点, 一是工资需要以货币形式发放 ,也就是说可以是现金也可以转账,但是那些以物抵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二是工资需要按月支付, 也就是说每个月公司都要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不能随意想什么时候发就什么时候发。 在本案中,朱先生的老板陈某不按时发工资及少发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那么朱先生的维权行为对吗?找朋友去打老板一顿能解决问题吗?

       虽然在本案中朋友去帮朱先生出头,让朱先生如愿以偿拿到工资,但是 朱先生的工作也丢了,朋友也受伤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为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内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那么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去法院诉讼。

       朱先生的老板陈某敢上门寻衅报复,以为给钱私了就可以免去他的法律责任,事实上真的如他所想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无故殴打他人的,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适用此法条有一个前提,就是被打伤的人伤情不严重, 不构成轻微伤,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倘若受害人经伤情鉴定后构成轻伤及以上等级的伤害,那么就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而是已经触犯《刑法》了。

       笔者认为本案中 朱先生一家都受伤严重,孩子更是断了一根肋骨,如果伤情鉴定出来后构成轻伤或者重伤,那么陈某及其姐姐的行为都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由于两人是共同殴打他人,没有主次关系,因此他二人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本案也是告诫大家,凡事勿冲动,花钱不能解决所有的事,一旦动手,轻则拘留、重则判刑,再后悔也无可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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