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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办理流程(出国旅行签证办理流程)

频道:科普故事 日期: 浏览:1229

即日起,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办理赴华签证要求调整如下:

一、受理流程

(一)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网址https://cova.cs.mfa.gov.cn)。

(二)进入“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网址https://avas.cs.mfa.gov.cn)预约来馆办证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受理签证申请),按预约时间本人到使馆领事接待大厅递交全部申签材料,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二、签证材料

1、在线填写并打印出的确认页和申请表(请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相应处签字);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

3、照片:1张,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尺寸为33mm*48mm

4、在乌合法停留180天以上的证明(适用于非乌兹别克斯坦籍申请人),如有效签证或居住登记、学生证或工作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签证材料

三、因商务目的赴华的商务人士申请半年多次签证材料要求详见以下链接:http://uz.china-embassy.gov.cn/lsfw/lstz/201910/t20191022_1928155.htm

四、暂不受理因旅游、就医赴华人员签证申请。

五、以下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

(五)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注:72及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问题请径询拟入境地边检机关。

附件一:F、M字签证邀请函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二)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日期等(相关信息须包含在邀请函正文)

附件二:Q、S字签证邀请信格式

邀请人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年X月X日,中国身份证号XXX(或外国护照号XX,中国永久居留证号XX),现在中国居住地址为XX,联系电话XX,电邮XX。

本人现邀请以下亲属赴华短期探亲/长期居住,拟于X年X月X日赴华,停留期XX天。

被邀请人信息: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X,国籍XX,护照号XX,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为XX。


邀请人签名: 日期:

来源: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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