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音鼓协奏曲(伴奏音乐歌曲大全)
第四部分 资本主义社会时期
第五章 古典时期的音乐(1730—1820)
第三节 维也纳古典乐派
向阳光
三、路德维希· 凡 ·贝多芬
(二)艺术成就
2.其他器乐创作
(2)小提琴协奏曲
贝多芬《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是他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完成于1806年间,题献给他青年时代的朋友斯蒂芬·封·勃莱宁。这首小提琴协奏曲采用传统的三乐章结构。第一乐章,用奏鸣曲形式写成,高昂的英勇精神是其音调特征,但没有紧张的矛盾冲突。同莫扎特的大部分协奏曲一样,这一乐章也有两个呈示部。乐曲开始时是定音鼓单独的几下敲击;把定音鼓作为“独奏乐器”使用,这在当时是十分大胆和具有独创精神的。
贝多芬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有浓郁的抒情气质,旋律性很强,独奏和全奏相互交织,融洽无间,是小提琴协奏曲的典范作品。
(3)弦乐四重奏
贝多芬一生共写下17首弦乐四重奏(包括op.133的《大赋格》),其中每一部都因其鲜明的特点,成为弦乐四重奏宝库中最耀眼的明珠,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弦乐四重奏的发展史中成为前继海顿、莫扎特,又对后世作曲家有极大影响的里程碑。
早期6首(op.18)承袭海顿的衣钵,但主题写作不乏鲜明的个性。中期5首(opp.59,74,95)更加成熟。op.59的3首(F大调、E小调、C大调)作于1805一1806年间,是献给俄国驻维也纳大使拉祖莫夫斯基伯爵(1752一1836)的。贝多芬从伊凡·普拉施于1790年出版的歌曲集中,找到了两首俄罗斯民歌,把《哎,我的命运啊》(例74甲)用作F大调四重奏第四乐章的主题,把《光荣》(例74乙)用作e小调四重奏第三乐章的主题:
例74
俄罗斯民歌《哎,我的命运啊》
这里顺便强调一下:贝多芬虽然只活了57岁,但是他却创作了大量体裁各异的优秀作品,其中民歌编配曲,是作品数量最多的一种体裁,而且音乐通俗,艺术质量高。
贝多芬是生活在德语文化中的正宗德国人,他为何对民歌,而且大多数还是外国民歌,有如此大的兴趣,能拿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去编配,认真写作呢?在1809-1820年这11年中,他整理和编创了179首民歌,其中德语民歌所占数量相对少,大部分都是英伦三岛的英语民歌(苏格兰民歌、威尔士民歌和爱尔兰民歌)占总数的80多首。
除了英伦民歌,贝多芬还编创了意大利西西里民歌和威尼斯民歌、波兰民歌、葡萄牙民歌、俄罗斯民歌、瑞士民歌、西班牙民歌、匈牙利民歌、丹麦民歌和德语民歌。贝多芬编创这些民歌是他对人类传统文化精髓的尊重和保护,是出于一个艺术家的良知去认真编创这些作品。
降E大调四重奏(op.74)作于1809年,因第一乐章有一大段拨弦琶音,而被称之为“竖琴四重奏”。f小调四重奏(op.95)作于1810年,贝多芬称之为“严肃四重奏”。这两首四重奏都在音乐语言的交响化上,迈出了一大步。
6首后期弦乐四重奏的音乐语言,已进入圆融之境,传统的四乐章结构常常分解为五乐章(op.130,132)或七乐章(op.131),并自由采用赋格、卡瓦蒂那、德国舞曲(连德勒)等体裁形式,音乐常常流露出沉思瞑想和思乡怀旧的感情。有些主题用了自己的旧作,如《菲岱里奥》第二幕中莱奥诺拉咏叹调《来吧,希望》的旋律轮廓出现在降E大调四重奏(op.127)的慢乐章中,F大调四重奏(op.135)第四乐章用了1826年所作一首卡农的旋律(例75):
例75
1825年4月,贝多芬生了一场重病,病愈后写了一首“利地亚调式的谢神赞美诗”,作为《a小调弦乐四重奏》(op.132)的第三乐章。这首四重奏共有五乐章,第一和第三乐章都用了固定调的写法,似乎是在回忆幼年时,跟阿尔布雷希茨贝格学对位法的情景。
贝多芬的32首钢琴奏鸣曲被称为“钢琴音乐的《新约全书》”,与被称为“《旧约全书》”的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相对应。早期奏鸣曲以海顿和莫扎特为范本,但op2的3首都把传统的三乐章结构扩充为四乐章。从第二奏鸣曲(op.2no.2)起,传统的小步舞乐章都变为更加富于动力的谐谑曲。中期奏鸣曲也有用四乐章的,但乐章的结合更为自由,如第十二首(op.26)、十三首(op.27no.1)和十四首(op.27no.2)的第一乐章都不是快板奏鸣曲式,因此,贝多芬称后两首为“类似幻想曲的奏鸣曲”。
不论是早期、中期还是后期奏鸣曲,英雄性格的作品,一般都用小调式,如第一首(f小调)、第五首(c小调)、第八首(c小调)、第十四首(升c小调)、第十七首(d小调)、第二十三首(f小调)、第三十二首(c小调),都是悲壮激昂、热情洋溢的作品。
有一次,兴德勒问贝多芬:“您想在d小调(第十七首)和f小调(第二十三首)奏鸣曲里表现什么?”贝多芬的回答是:“请读莎士比亚的《暴风雨》。”因此,第十七首被称为《暴风雨奏鸣曲》,而第二十三首则是《热情奏鸣曲》。
但贝多芬的小调奏鸣曲同莫扎特的同类作品不一样,奏鸣曲式呈示部中出现在大调上的副部主题,在莫扎特的笔下,到了再现部都要回到小调,但在贝多芬的笔下,却是回到主音大调,因为贝多芬的主题性格更为鲜明,不可能把一个大调主题改变成小调,只有第十九奏鸣曲(op.49no.1,g小调)是例外。其实op.49的两首奏鸣曲并不是贝多芬的中期作品,创作的年代和op.10的3首奏鸣曲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