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朋友圈(微信朋友圈位置改外省)
一纸有理有据的公开声明,让看似平静的中超联赛瞬间激起一圈涟漪。5月14日傍晚,南通支云俱乐部针对中国足协近期开出的一张罚单作出正面回击,通过“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就足纪字[2023]37号处罚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一文质疑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依据,并表示将会保留一切法律权利,“(俱乐部/范兵)在必要时将向FIFA进行投诉、反映事实情况,并会坚定地选择以法律为武器捍卫我俱乐部合法权益。”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当有俱乐部或者球员收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罚单,绝大部分当事者都会选择默默接受,只有极少部分人会通过内部途径零星地表达不满,但这一次,南通支云俱乐部却非常罕见地以正面硬刚的方式,从多个方面公开质疑了处罚的合理性。这份回应一出,便因其清晰逻辑和有力论据收获不少支持,其中最令人关注的一条论据就是:微信朋友圈的表达辐射仅限于微信好友,被定义为“社交媒体”系认定错误,更不是“新闻媒体”。
此次处罚的起因在于中超第6轮南通支云主场1比2不敌浙江队之后,俱乐部投资人范兵针对有争议判罚,在微信朋友圈写下这样一段话:“一场精彩的比赛被低级的业务水平搞得面目全非,VAR成了摆设。敢问俱乐部可以众筹请一些回看VAR的主裁判来帮助他们提升业务水平吗?中国足球任重道远!战斗支云队,下一场继续努力,为南通而战。”
一天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便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82条,对范兵作出了“停赛1场、罚款1万元”的处罚。《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82条为“不负责任评论”,触发条件为“自然人或组织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评论,蓄意攻击比赛官员、其他球员、官员、俱乐部(队)、会员协会、赛区委员会及中国足球协会并造成不良影响”。纪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关于如何处罚发表不当言论,中国足协已经在多个场合多次进行强调,“如果发表不当言论,均会遭到处罚。”
范兵收到罚单的同一天,大连人队主教练谢晖和黑龙江冰城队总经理李镇伯也都因为“发表不当言论”遭到足协处罚。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足协的处罚依据完全相同,但这三人发表“不当言论”的平台却并不一致,范兵是在微信朋友圈吐槽,而谢晖和李镇伯则均发布在微博上。谢晖利用津门虎主场对阵海港时的争议判罚,影射了大连人主场战平沧州雄狮一役中的争议判罚,“这个球(贝里奇进球被吹)要下6月雪了,我们那个球(曼巴进球被吹)是5月的雪!”李镇伯则在球队客场1比3不敌青岛西海岸之后,通过微博对裁判的判罚表达了强烈不满,“以后这种捧主队的要求可以提前讲,我们也好省点差旅费派七个队员绿皮车走个过场完事了好吗?”
微信朋友圈和微博是否同属社交媒体?支云俱乐部的看法显然是否定的。该俱乐部在意见中明确写到,“与微博、抖音等真正的社交媒体相较,微信朋友圈仅系对特定对象(被当事人接受为‘微信好友’人士)开放,因而表达的辐射面限于当事人(范兵)的私域,而非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公共场域。将微信朋友圈定性为社交‘媒体’是错误的。”如果将在微博上发布言论看做是公开表态的话,那么在朋友圈发言,更像是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与朋友分享想法。从这个角度来看,足协的处罚依据确实值得商榷。
此外,中国足协在处罚流程上存在明显瑕疵。南通支云俱乐部在意见中详细描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发布朋友圈不久后,范兵接中国足协工作人员授意,删除了该条朋友圈。此后,范兵前往北京参加中国足协中超联赛工作会议,期间未收到任何拟就该朋友圈进行处罚的通知或沟通,也未被给予任何听证、自我辩解的权利。5月12日,在被中国足协工作人员授意删除朋友圈后零沟通的情形下,俱乐部突然收到处罚决定。
在支云俱乐部看来,如此草率处罚违背了中国足协的规定,未经过约谈、听证等正当程序,“《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就纪律处罚规定了纪律约谈会、听证会等给予当事人沟通、表达、自我辩白权利的程序。我俱乐部/范兵在没有任何上述程序、未被给予任何辩白机会的情形下即被处罚,事实上系被剥夺了正当程序。”支云俱乐部还表示,针对申诉权利被剥夺,只能诉诸司法寻求正义。
中国足协或许完全没有想到,一张“停赛1场、罚款1万元”的小额罚单,居然会引发轩然大波,并将自身再一次置于极为被动的境地之中。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中国足协在处罚过程中过于草率,不仅没有考虑到不同事件发生的环境迥异,更缺失了必要的流程。中国足球正处于低谷之中,由于多名重要官员被带走接受调查,中国足协的运行自然会存在一些问题,但这绝不应该成为草率决定的理由。从表面来看,南通支云这次正面硬刚无疑令足协非常尴尬,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让中国足协清楚地看到了舆论对自己处事方式的不满,无法再粉饰太平、掩耳盗铃。如果能从这一事件里吸取教训,进而提升足协的管理水平,善莫大焉。(图片/中国足协 微博)
来源:文汇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