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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湖简介(羊卓雍措湖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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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风光令内地游客无比向往,西藏著名景区有拉萨布达拉宫,大昭寺、珠峰国家公园,三大圣湖(玛旁雍错、纳木措、羊卓雍错)羊卓雍错距离拉萨最近,风光最迷人,属于山南地区浪卡子县管辖,五一假期来临,随着气候变暖,西藏旅游逐步火热。

今年各地旅游都被游客挤爆了,各地餐饮、小吃,烧烤、酒店、导游都全面涨价,从春节开始各地商家餐馆宰客套路就层出不穷,西安6根面条卖38元,广西北海4个海鲜卖1500元,把游客当猪宰,然而这些事情因为舆论曝光被处理整改之后,依然没有让餐馆这个行业宰客之风变好,最近依然有餐馆变本加厉宰割游客。

4月22日发生在西藏羊湖(羊卓雍错)一位游客在一家川菜馆用餐,叫了两菜一汤:(一个土豆丝28元、一个西红柿蛋汤28元、一份酸菜鱼78元)游客说本来以为消费很实惠,吃完饭去买单的时候三个菜368元,让游客大吃一惊,怎么那么贵,餐馆老板说酸菜鱼是78元一斤,这个鱼重量是3.7斤,合计288元,游客说我以为酸菜鱼是一份78元,这么贵、你应该在点餐时候告诉我一下,消费预算没有那么高,餐馆老板说:我给你解释一下在藏区吃鱼,藏族居民是不能看鱼的,等吃完了鱼,老板他告诉这个鱼有几斤几两重,游客从头到尾没见过鱼长啥样,也不知道鱼到底多重,全凭老板一句话。

游客对餐馆酸菜鱼重量存在质疑,缺斤少两,误导顾客消费,点餐时78元一份,结账时按78元一斤计算,明显存在欺诈嫌疑,游客用视频记录取证,餐馆老板口出狂言,要砸掉游客手机,如果游客把视频发到网上,餐馆老板声称要弄死游客,态度非常恶劣,完全一副黑社会做法。

根据网友评论区留言,这家川菜馆位于羊湖景区,名字叫老兵川菜馆)评论区网友反应之前也有类似游客被宰。

这个酸菜鱼宰客事情,让我想起与十年前青岛大虾套路如出一辙,青岛大虾点餐按38元一盘虾,游客结账按38元一只虾计算,最后导致冲上热搜,餐馆被查封停业,被罚款9万元,也给青岛旅游蒙上了阴影。

根据游客描述,羊湖这家川餐馆,前后斤两不透明,以以藏族吃鱼不看鱼为理由来搪塞事情真相,藏区藏族人不吃鱼这是有藏族传统信仰,因为藏族先人去世后用水葬,他们认为鱼是藏族人的祖先。

那么这家川菜馆,老板是汉族,游客是汉族,不存在藏族信仰,酸菜鱼的大小,价格、斤两应该提前告知游客,公平公秤,不应该误导消费,这样餐馆涉嫌欺诈,应该给大众游客一个公平交代,希望当地文旅局作出一个合理解决,才能让羊湖美丽风光继续吸引成千上万游客来消费,不要一份酸菜鱼给羊卓雍错美丽风景抹黑。

笔者去过西藏旅游,从成都出发一路318国道进入西藏拉萨,游览过羊卓雍错,纳木 措,接触过很多藏族朋友,他们淳朴善良,有信仰,不存在欺客宰客,从成都到拉萨,从拉萨到青海,一路上给我感受藏区旅游、餐馆全是内地汉族人经营,餐馆90%属于四川人占领了,一路上全是四川风味川菜,重庆小面。

那么对于游客在餐馆,商家没有告诉知情权的前提下,被欺骗消费,游客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十条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本法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四百九十八条则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情形以及出现争议后的解决路径:消费者遇到此类消费陷阱时,可以先与商家进行沟通,沟通无效或者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5”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会帮助消费者解决此类消费维权。

消费者和饭店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商家的菜单未注明数量,显然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具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根据日常经验、行业规则,消费者认为菜单上的价格的计量单位为“份”,商家认为菜单上“酸菜鱼”价格的计量单位为“斤”,将菜单看作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你在旅游时候,遇到过餐馆偷梁换柱欺骗消费,缺斤少两的事情吗?五一假期来临,旅游高峰,希望学点维权知识预防被宰,你对游客吃酸菜鱼、按斤计算有何看法?欢迎讨论,关注我,每天分享不同的旅行世界。 #78元酸菜鱼结账时变78元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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