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自查报告(档案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8日至7月2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省档案馆党组开展巡视,并于9月25日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意见后,馆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组织馆党组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整改办成员深入学习省委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办整改要求、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解读,部署整改工作。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巡视工作是省委对我馆领导班子运转情况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我馆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精准到位、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明确具体,对我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照单认领、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切实整改。
(二)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馆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7月20日,印发《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馆党组是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责任主体,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馆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在机关党委(人事处)。巡视意见反馈后,全馆上下立即行动,把做好巡视整改和业务建设评价整改两个“后半篇文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先后召开党组会及扩大会、馆务会(馆长办公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党员干部大会25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10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馆主要领导每周过问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馆党组会每两周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督促责任领导、相关处室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三)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任务。馆党组根据巡视要求,制定《中共福建省档案馆党组关于省委巡视七组巡视省档案馆党组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省委巡视七组巡视省档案馆党组反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省委巡视七组巡视省档案馆党组反馈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项问题分解成41个细项,制定129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形成工作台账,实行对账结账销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41个细项中已完成整改37个,制定或修订制度57项,追回超前支付合同款4.5万元,追缴档案寄存费6.1513万元并上交国库,其余4项正在有效推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未认真组织学习未入脑入心,部分处级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重要论述等不够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向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8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0月9日、11月25日,举办两期年轻干部读书沙龙,学习贯彻《摘编》和新修订《档案法》并开展专题研讨。二是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各支部组织学习《摘编》内容,坚持学深悟透,并用以指导工作。结合年底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党建检查等活动,对各支部学习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全体干部对论述内容入心入脑。三是注重办班学习。11月23日至27日,开展处级干部理论学习暨机关党务、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组织全馆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2)利用档案宣传新思想不够及时,2012年创建的主题展“潮涌八闽”更新不够,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的内容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完成“潮涌八闽——福建现代化历史进程”主题展览两次升级改版工作。二是新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所进行的探索实践以及所取得的经验成就、“习近平的书柜”和“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内容。三是研究议定,原则上每5年对“潮涌八闽”主题展内容进行一次更新升级。适时进行局部内容的调整充实,及时反映我省在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四是推动省档案馆作为省直党史学习教育四个参观学习点之一,升级改版后的“潮涌八闽”主题展览成为参观学习点重要载体。
2.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3)“为党管档”的使命感需要增强。档案资源建设力度不够,2019年底馆藏纸质档案仅100.47万卷,一、二级单位档案接收率分别为56.2%、33.3%。革命历史档案仅1558卷,接收征集的面不够广、渠道不够宽、内容不够丰富,涉台、涉侨档案资料数量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加大一级单位到期档案接收力度。完善2020年档案接收计划,主动与立档单位对接,联合档案主管部门上门对移交进馆前档案进行质量检查,依法及时将已符合移交进馆条件的到期档案接收进馆。2020年,已接收一级单位到期档案共计66477卷又21580件。进一步重视对专业档案、音像档案的收集。配合档案主管部门对涉改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广播电视局专业档案、录音录像档案的收集整理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其按进馆要求做好专业档案和音像档案规范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工作,以丰富馆藏专业档案、音像档案的数量。目前,已将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视局的实体档案接收进馆,相关目录和数字化数据正在进一步审核中。进一步加强全省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的收集。在前期上门对移交进馆前档案质量检查的基础上,2020年10月接收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共计2251件,其中文书档案2125件、录音档案11件、录像档案115件。11月初,配合省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处对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9个工作组的档案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了解各工作组档案收集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情况,为下一步接收进馆奠定基础。二是依法积极开展二级单位档案接收。2020年10月,先后接收二级单位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文书传统立卷档案289卷、简化归档档案3536件,福建画报社照片档案29716张。福建省科技管理干部学校档案正在进行数字化,已两次上门检查并按进馆要求规范指导,拟于2021年上半年接收进馆。三是积极开展革命历史档案资料收集。共征集到珍贵革命历史档案9件,即《红旗周报》涉及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兵站处颁发给刘元生的奖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兵站处致刘元生的慰问信”“刘元生及其夫人合影”“福建文化服务团于1949年底到达福州驻进东岳庙整训学习一个月合影”“由香港进入的福建文化服务团到达刚解放一周的厦门市在中山公园留影”以及“赣东北苏区的印象”“从马占山到蔡廷锴”“两年来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与发展”等档案复印件。四是积极开展涉台、涉侨档案资料的收集。已征集反映建党100周年、抗战、涉台、涉侨、福建地方特色等珍贵图书资料200多册,征集工作还在推进中。五是积极推动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档案工作,2021年1月28日,配合省档案局召开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档案业务培训会后,省级6家新闻单位迅速部署,为依法移交相关档案做好前期准备。
(4)“为国守史”的紧迫感需要增强。推动市县档案馆建设力度不够、进度不平衡,截至2020年5月,全省综合档案馆新建投入使用的只有33个。全省档案安全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库房温湿度不达标、防火防盗系统不完善、涉密数据保密不严格、数字化加工管理薄弱等问题时而可见。
整改情况:省档案局持续加强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监督与指导。一是抓基础保障。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对接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要求,继续落实《福建省列入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档案馆建筑功能设计评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闽档〔2012〕67号),组织好新馆建筑功能设计评审工作,加强对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用地选址、规划设计、二次装修、设备选型等方面业务指导。2020年,对厦门、三明、莆田等11个市县级档案馆新馆项目进行指导,对长乐市档案馆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审核下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1630万元,指导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等5个机关档案室建设(改造)。二是抓薄弱环节。对照《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档办发〔2018〕7号),加强档案库房温湿度环境控制、防火防盗措施落实、涉密数据管理、数字化加工管控等薄弱环节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2020年,采取不打招呼形式,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对漳州、三明、龙岩、宁德等16个市县级综合档案馆,省国土资源档案馆、省气象档案馆等2个省级专业档案馆,省委老干局、省教育厅等5家省直部门档案室及6家档案服务机构进行安全保密检查,依据《档案法》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0号),作出相应处分,下达整改通知书,推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筑牢档案安全底线。三是抓长效机制。经积极争取,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档案安全工作”列入我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提升档案安全意识,落实档案安全措施,构建档案安全长效机制。四是规范监管。我省某区某部门发生一起未归档的涉密文件泄密案件,虽然并非档案工作领域安全事故,但引起档案部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省档案局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并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档案服务企业监管的意见》,对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进行规范、监管,防止出现档案数据失泄密等安全事故。省档案馆党组制定《省档案馆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省档案局督促市、县级档案部门参照执行,规范档案工作人员从业行为,厘清与档案服务机构关系界限。
省档案馆积极协助省档案局推动基层抓好档案馆标准化、安全等建设,对巩固提升本馆档案实体安全、数据安全、政治安全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健全安全制度。修订完善《福建省档案馆库房管理规定》《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规范》等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安全提升。完成《福建省档案馆综合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写,从环境安全、档案信息安全、实体档案安全和消防安全四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制定安全提升方案,省发改委已定专项资金1089.83万元,拟于2021年完成综合安全提升项目,提升省档案馆安全运行环境。2020年11月30日,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馆对照《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安全风险全面排查,进行专题会审,围绕馆库安全、实体安全、信息安全、保安保障机制等方面逐项分析存在问题,排出8个风险隐患点,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保管利用处认真落实每日巡查、节假日前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三是突出数据安全。负责档案数字化项目的信息技术处坚持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例会、开展安全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和数据绝对安全。选派1名处级干部专门负责数字化加工工作,设立管理人员AB岗,强化安全管理。目前,数字化二期已通过验收。加强涉密网络和涉密数据管理,及时开展保密检查、警示教育,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5)“为民服务”的责任感需要增强,在扩大档案开放、提升为民服务上还有差距,馆藏1949年后满30年的档案该完成开放鉴定的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福建省档案鉴定工作规定》,对档案鉴定分类、流程、技术保障、数据管理进行规范。二是实现软件升级。修改完善计算机辅助档案鉴定软件,优化程序流程,增加档案全文OCR识别以及人工智能等功能,提高档案开放鉴定效率。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省档案馆档案工作鉴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组织领导。四是增加人员力量。保管利用处安排5位同志负责开放鉴定工作,加强开放鉴定力量配备。五是加大资金投入。投入120万元用于档案开放鉴定专项工作,计划分三年完成。目前已完成2020年馆藏档案10万件的开放鉴定初审工作。
(6)涉及民生的档案偏少,难以满足群众查档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经初步调查摸底,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有关民生档案整理较为规范,其中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目前已招投标准备启动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争取2021年将其涉及民生的相关业务档案接收进馆;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档案未进行数字化,且未列入2021年预算范围。二是将主动对接省直有关立档单位,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配合省档案局加强业务指导。
(7)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共享水平措施不够有力,全省普遍存在档案数字化加工慢、数字档案馆建设慢、馆际资源共享推动慢,难以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档案局、馆积极落实新修订《档案法》,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推动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共用。一是调整共享领导小组。调整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馆长任组长,省档案馆副馆长任副组长,省档案局和省档案馆有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局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在省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处,负责落实数字档案共享共用工作。二是制定《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DB35/T 1916—2020),为我省各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加强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按照“增量档案电子化、存量档案数字化”原则,强化档案业务指导与监督,规范并加快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为数字档案共享提供有效资源供给。一方面,加强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管理,举办3期省地方标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AT 85—2019)宣贯培训班,指导和督促各立档单位按照2个《规范》要求,规范电子公文、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及电子文件生成,确保电子档案凭证作用。另一方面,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采取业务建设评价、现场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落实,督促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按照《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要求,加大馆(室)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力度,督促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加快档案开放鉴定步伐,提供数字档案共享资源支撑。四是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更多综合档案馆(室)特别是新建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分别创建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研究出台《福建省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启动我省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工作,提升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五是推动平潭档案管理创新。借助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部门机构设置特殊性,鼓励先行先试和首创精神,省档案局、馆采取工作专班模式,协助平潭综合实验区围绕新馆建设、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档案+大数据”改革创新,在数字档案共享方面闯出一条新路。六是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开放鉴定、数字档案共享等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通过档案执法检查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省档案馆重点抓好本馆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二期验收。2020年10月27日组织对数字化专项二期项目开展初验,11月27日,正式通过验收,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超过80%,做好数字化专项三期经费申请、招标准备等工作。二是完成2020年申报的25万条国家重点档案目录数据著录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目前加工方已进场开展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跨馆合作。继续加强馆际档案资源利用合作,积极推广异地查档、资源共享新模式,省档案馆已与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等设区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馆签订跨馆利用协议书,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馆际联动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到位。2017、2019年未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019年5名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有2名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机构改革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调整、未理顺工作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补课。2020年11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11月18日,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开展专题研讨。二是谈话提醒。10月28日,馆党组对未在述职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提醒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并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未在述职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领导干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认真把关。对党组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在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述职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向省直工委上报的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总结中,专门报告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明确职责。7月23日,印发通知,对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调整,由馆党组书记、馆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馆长任副组长,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支部负责人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今后,一旦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出现变动,将及时调整,确保组织健全。
(9)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对意识形态阵地风险点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全面调查摸底。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汇总和分析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制订《福建省档案馆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办法》,对网站上舆情动态、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网站信息内容调查摸底。二是网站管理员实时关注国家档案局对各级档案网站访问和信息发布监控情况,目前未发布对我馆的信息预警。三是对福建档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福建档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各类展览等意识形态阵地风险点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并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福建档案》2020年编辑出版工作自查报告,经常在微信公众号提醒干部职工不信、不转、不传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信息、言论。四是加强风险研判。在国庆、春节等重点时节以及2020年举办的涉台涉侨等重要展览中,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确保档案政治安全。五是加强档案信息网管理,坚持7×24小时不间断安全监控和每月1次系统漏洞扫描检测,实现全网站集群、全天候安全监控保障。
(10)福建档案信息网未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专栏,部分栏目资讯更新不及时,“网上展厅”2018年至今未发布信息,“文明建设”2019年未发布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对福建档案信息网各栏目设置进行梳理整合,在征求各处室意见基础上,经馆务会(馆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栏目层级和模块进行重新设置,专门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专栏,取消一些不必要栏目。二是及时上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采访实录等学习材料、学习动态信息。三是制订《福建档案信息网栏目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检查机制,督促各信息模块管理员及时更新内容。四是在网上展厅上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内容。五是及时上传我馆创建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有关活动信息。
(11)研讨会、讲座、讲坛等阵地管理不严,对请进来、走出去交流的人员未严格实施报告人和报告内容“双审制”。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请进来”“走出去”举办或参加讲坛、学术报告的情况进行自查,对落实“双审制”不到位或方案、手续不完备的,补充完善相关审签意见材料。二是研究制定《福建省档案馆学术研讨“双审制”规定(暂行)》,对邀请来馆举办研讨会、讲座、讲坛的专家和应邀赴外交流的人员及报告内容进行“双审”作出明确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
(12)档案文化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有限。档案宣传模式较为单一,多以线下宣传为主,不能适应当前自媒体为主流的宣传模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适应新媒体宣传形式,向《中国档案》杂志、《中国档案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送信息,通过专题策划等形式提高“福建档案”微信公众号推文质量。二是于2020年底前完成7省市的《档案记忆》特别联合直播和“档案里的小康路”直播经验总结工作。三是陆续以专题形式在微信公众号推出侨批故事,通过宣传片、“声动档案”展示等形式开展多媒体宣传推广。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3)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不足。2018、2019年党组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2017—2019年主体责任检查自查问题与机关党建工作查摆问题基本雷同。班子成员压力传导递减,对分管处室责任落实情况跟踪检查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分别于2020年8月21日、12月31日召开2020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中共福建省档案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省档案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省档案馆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从制度层面全面规范、层层压实党组班子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三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委(人事处)协调党组成员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引导各支部书记围绕“三紧扣三重在”,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持续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2月15日,结合对支部达标创星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评,对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制度和廉政教育全覆盖制度进行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提醒。12月30日,机关纪委组织对2020年晋级的18位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14)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督促省档案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方式方法和措施创新不够;日常监督还不够到位,参加省档案馆党组会议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主责主业,加强日常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紧盯干部选拔任用、重要物资采购项目等权力运行环节,加强对拟提任人选的廉政把关,并督促定期更新处级干部廉政档案。主动约谈信息技术处负责人,了解省档案馆安可替代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各阶段工作的廉政意见。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联系制度。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出调研小组到省档案馆访谈处级干部9人次,收集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8月21日、12月31日,到省档案馆参加2020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并向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9月25日,派员参加省委巡视七组巡视情况反馈会,列席10月28日省档案馆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17日,召集2020年度新提任、晋级处级干部17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剖析案例进行廉政提醒。三是加强对机关纪检干部业务指导。10月28日、29日,组织省档案馆纪检干部参加驻厅纪检监察组举办的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建设。
(15)机关纪委专兼职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日常监督相对薄弱,2017年以来对大宗耗材、外包服务等采购领域均未进行自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机关纪检工作扩大会议制度,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以及法律法规、各项制度的宣贯,教育引导机关纪检干部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意识,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和“清水部门是净土”的麻痹观念,增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方式,除选派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参加驻厅纪检监察组举办业务培训外,于12月9日至11日,派员参加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福建省检察官学院举办的机关纪委书记培训班。采取“请进来”方式,于11月23日至27日,邀请5位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特聘教授及省直机关单位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专家分别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典型案例剖析》《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专题讲座,并开展研讨交流。通过各类培训,全面提升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三是强化内控监管机制。组织制定或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招标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档案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档案馆机关纪检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档案馆关于规范机关现职、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暂行规定》等7项涉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四是加大纪检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各处室实施项目采购时,委派支部纪检委员参与采购项目全程监督,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采取列席采购小组会议、到采购现场监督以及情况报备等方式履行“再监督”职责。制定《福建省档案馆2020年度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台帐检查、归档材料审核、实地察看和人员访谈等方式组织对馆大宗耗材、外包服务、重点工程等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在全馆进行书面通报。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16)精文简会不够有效。在整治文山会海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便函代替红头文件的现象,致使2018年闽档函比2017年增42份,闽档办函增19份。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闽委办〔2019〕27号和闽委办发明电〔2020〕4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精文简会,坚持不必要发的文件不发,能不开的会议不开,对各处室提请制发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杜绝以便函代替红头文件的情况,每月5日前向省委办文电审办处报送《会议召开申请表》,每季度26日前向省委督查室报送《省直单位2020年季度文件会议统计表》。二是将精文简会纳入我馆2020年内部绩效考核范围,已完成对各处室考评工作。三是采取“四合一”“六合一”等方式,把能合并的会议合并起来召开,2020年没有召开规模超过50人以上的工作会议。
(17)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制度规定的“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召开1—2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等要求未执行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1月4日,馆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11月18日,馆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展开专题研讨。二是调整领导小组。7月23日印发通知,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馆党组、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职责。三是抓好制度落实。馆党组4月30日研究部署年度机关党建工作,8月5日研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月23日总结分析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谋划新年度重点任务。7月10日,馆党组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8月5日,馆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分析各支部党员干部情况及思想动态,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认真分析研判。按照“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综合分析”的制度要求,8月5日,馆党组专题分析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按照要求上报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12月31日,专题分析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五是落实通报制度。结合向省委及省委宣传部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于2021年初召开干部大会,通报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6.工作不够严谨认真
(18)2019年4月党组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随后制订相关制度时仍使用2015年试行条例。2020年4月修订《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多处出现党内法规引用不精准、文字表述不正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制订、修订的党内政策法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等相关内容,提高政策理论研究水平,保证公文审核的准确性。二是对我馆现行有关党建工作制度组织重新审阅、修订,通过主办处室起草、征求各处室意见、分管领导审核、馆党组会(馆务会)审议的形式,突出检查各项法规政策是否引用精准,确保党内法规等引用为最新版本。7月22日、8月5日、8月19日、9月16日、12月8日、12月23日,先后六次召开党组会或馆务会(馆长办公会)审定《福建省档案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制度》《福建省档案馆会议工作规则》《福建省档案馆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档案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福建省档案馆机关纪检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档案馆关于规范机关现职、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暂行规定》等57项制度。
(19)财务付款多次出错,如2018—2019年有45笔付款被银行退回后重汇。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财务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认真对出现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分清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并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三是要求工作人员转账前认真核对每一笔款项,做到认真细致不出差错,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复核程序,增加1名办公室副主任参与财务付款复核工作。
7.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0)超前支付合同款。2016年12月提前两年支付明清宫藏闽台关系档案汇编进度款69.42万元,未履行集体决策与协议条款变更程序;2019年12月提前支付真空充氮消毒设备维保项目款4.4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协调供应商退回提前支付款项,目前已退回提前支付真空充氮消毒设备维保项目款4.45万元。二是对于以上两笔超前支付合同款,要求项目经办及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在付款、审核、复核过程中严格把关,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档案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福建省档案馆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凡协议条款变更、金额超过1万元的,应提交馆务会(馆长办公会)集体决策,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三是对时任办公室和编研处负责人以及3名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21)费用列支不够规范。如食堂管理费、食堂设备与零星采购费列入项目支出,派遣人员体检费、挂职挂村干部慰问费在工会经费中列支,全民健身运动会等活动费用在行政经费中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2021年预算支出中,将食堂管理费、食堂设备与零星采购费等列入公用经费支出。根据财务规定取消派遣人员体检费开支,并对各类慰问费、文体活动经费开支渠道进行规范。二是加强相关业务文件学习,修订完善《福建省档案馆专项业务费管理办法》《福建省档案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三是重新规范部分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确保经费开支依法依规落到实处。
(22)费用报销不够规范。2017—2019年存在个别干部在下属单位信息中心报销差旅费、多报销有关费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2018、2019年支付电信公司电话费均未取得合法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提醒其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的弦,防止出现逾越红线规矩的情形。二是责成该干部退回其多报销的款项487元,目前已退回。三是2018年7月党日活动差旅费(共11人),期间乘坐三明北沙县至清流的城际公共小型巴士(车票注明车型为小型,实际是公共小型巴士,每张车票上均注明有座位号)671元。四是与电信公司沟通协商,已打印提供2018年与2019年度电话费支出正式发票。五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各项经济业务合规合法。
(23)专项资金使用滞后。2017年8月被省财政厅收回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经费802.7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专项业务费管理办法》《福建省档案馆预决算管理办法》,规范专项业务经费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制定项目进度表,定期向馆务会(馆长办公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处室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合规合法的基础上及时支付。
8.项目采购存在廉政风险
(24)招标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如档案开放鉴定暨案卷质量整改等3个项目的招标公告,对项目数量、金额等关键信息披露与招标文件存在较大差异,不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标有关制度规定,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在今后招标采购过程中,及时与省采购办等单位沟通对接,严格按流程和有关要求,规范发布招标公告。
(25)部分采购涉嫌围标。2018—2020年食堂经营公开招标项目,评标标准设定具有倾向性,三家投标人报价分一致,连续由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中标,且协议相关约定与内部决策不符。又如,2018—2020年《福建档案》印刷邮寄竞争性谈判项目,每次最终报价均为相同三家单位,连续由福州华夏彩印有限公司中选,且华夏彩印在2019、2020年首次报价均最高、最终报价均最低。
整改情况:一是将采购法规学习纳入馆采购小组会议议程,不定期组织采购知识培训,切实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内容,做到常学常用,提高项目评标代表和监督人的履职能力。二是项目责任处室拟制标书前应充分做好调查调研,与招标代理充分沟通认证,馆采购小组加强项目标书合规合理性的审查,防止出现过高设置条款问题,最大限度体现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三是投标文件设置出现不合理或合同规定不明确事项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前提下,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等形式,确保项目按合同规范合理运行。四是加强标书审核,通过对9月份以来33个采购项目审核,均未发现倾向性条款。省档案馆已聘请法律顾问,今后将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规范合同内容,杜绝出现倾向性条款。
(26)部分采购操作程序不合规。如2018年12月,省档案馆决定将到期的三年期物业管理合同延长9个月,增加采购资金163.7万元,占原合同采购金额的25%。又如,《福建档案》印刷邮寄项目,2017年谈判小组均为内部人员,不符合应有2/3的外部专家的规定,且2018年协议相关约定与报价文件不符。
整改情况:针对第一项,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学习,强化法规意识,严格“红线”标准。二是修订完善《福建省档案馆会议工作规则》,增加“研究重大事项时,应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加强风险研判”等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决策风险。三是制定《福建省档案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业务处室执行合同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职责,推动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与承办处室全程监管的衔接联动。
针对第二项,一是修订完善《福建省档案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福建省档案馆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采购方式、采购监督及合同签订、管理与执行等。二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本单位采购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福建档案》印刷和邮寄等项目的采购工作。三是严格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把关,将邀请馆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规范合同内容,严格做到合同内容与报价文件相符。
(27)服务商管控不够严格。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二期加工、监理项目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对人员配备要求严格,但实际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物业监督管理的规定》《物业服务内容监督落实执行表》,加强物业管理。二是根据馆办公室制定的《物业服务内容监督落实执行表》要求,对福建花开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履行采购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评。经考评,物业公司因少部分聘用人员年龄、文凭等不符合标书有关要求及日常服务出现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受得扣分,年度考评得分82分。按考评标准,从全年4%的物业绩效考核金中扣除0.5%的绩效考核金(15921.98元)。要求承担解说任务的物业人员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已通过考试),并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物业人员进行更换,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开展招聘工作。三是对数字化加工、监理公司服务人员配备进行清查,要求公司按合同规定配备工作人员,二期项目已顺利完成验收。
(28)验收管理不完善。对委托印刷并直接邮寄项目未进行验收,未签定合同的服务类项目以及一般办公用品采购均无验收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验收机制,对所有采购项目加强验收,有采购合同的必须写明验收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相关验收单。二是《档案资料整理编目项目》《存储设备和摄影器材及零配件采购项目》等项目均在招标时明确验收要求,并在合同中写明,项目采购完成后,按要求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档案资料整理编目报备项目》已按规范要求完成中期验收并付款,现已完成项目合同的相关工作量,已按要求完成项目终期验收。三是第4期《福建档案》印刷邮寄后,已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邮寄凭证,并在交付时填写验收单。通过电话对部分会员收件情况进行回访,均已收到《福建档案》。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所欠缺
(29)2017—2019年,部分党内重要文件未在党组会议上传达贯彻,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安排在局长办公会上传达贯彻。部分党内工作,如拨付党费、职级套转、党支部书记培训方案等工作由馆(局)务会研究,反而将生活困难补助等事项在党组会议上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会议工作规则》,对馆党组、馆务会(馆长办公会)会讨论和议定的事项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议事范围。二是组织学习并落实我馆各类制度规定,对馆党组、馆务会(馆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范围再次深入学习领会,提高经办同志的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提高会议议题的准确性,确保党内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在党内学习传达。三是结合档案业务,确保中央、省委文件精神落实落地。比如,我馆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基础上,研究制定《福建省档案馆贯彻落实措施(暂行)》。
(30)部分“三重一大”项目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上报2018年全国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等项目704万元、物业管理项目854.5万元等,均由馆(局)务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会议工作规则》,党组会、馆务会(馆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议定进行明确,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今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自觉接受监督。
10.党建工作仍有短板
(31)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2017、2018年党组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18、2019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点评偏离党建工作主题,只对业务工作进行点评。党支部存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学习记录不够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认真、支部换届程序不够严谨等。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提出“三紧扣三重在”工作思路,机关党委发挥“鼓劲、监督”,围绕机关党员“走前头、作表率”、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质量。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书记在年度党建述职工作中,重点汇报支部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并做好把关指导。协助党组做好点评工作,在对支部党建与业务点评时,确保突出党建主业主责,指出党建工作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20年12月15日,机关党委结合对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加强对各支部学习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省委组织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省档案馆在研究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方案时,明确机关党委将派人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程序合规。四是加强培训。11月27日,邀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辅导讲座。
(32)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2017、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希望代替批评、先表扬后批评等问题,部分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不够重视,相互批评有“好人主义”现象。
整改情况:一方面,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和操作层面对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作出规范。重新修订党组民主生活会规则,明确“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制订民主生活会方案时,要对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相互批评的斗争性等提出明确要求”“在开展相互批评过程中,坚持直面问题、见人见事,相互警醒、共同提高”。在制订2020年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时,明确“相互批评要增强斗争性,坚持直面问题、见人见事,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杜绝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以改进建议代替存在不足的现象”“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签字确认,个人发言提纲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写”;在2020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中,明确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明确“机关党委将派人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在相互批评环节蜻蜒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的,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机关党委同志要及时叫停会议,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待准备充分后重新召开”,确保生活会质量。另一方面,10月28日,精心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会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等。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馆务会(馆长办公会)、年轻干部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听取处室负责人、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和年轻干部的意见建议,向党员干部发放征求意见表30多份,共征求对馆党组及班子成员在加强政治建设、推动事业发展、注重人才培养等方面意见建议67条。三是按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馆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着力查找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上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等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敢于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馆党组书记认真对班子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找准找细问题、剖深问题根源、抓实整改举措。四是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七组、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确保专题民主开出辣味、开出成效。
11.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
(33)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够规范。2016年以来,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班子成员未进行充分讨论,未逐一发表意见。2019年11月11日党组会涉及当事人岗位调整时,未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准确。2020年10月28日,在干部晋级工作中,每位党组成员逐一对拟晋升干部发表意见,充分开展讨论,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同志做好会议记录,经办同志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确保有迹可查。二是严肃批评。对未落实回避制度的2名当事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认真查找原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加强监督。在10月底科级干部晋级工作中,征求机关纪委意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34)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干部交流不够,个别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均超过10年,有的长达18年;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数量偏少,40岁以下的处级干部仅2人,档案类专业干部仅占18.2%。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争取开展干部选调录用工作。二是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职级晋升,2020年10月28日,晋升四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2名、二级主任科员9名。三是对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干部进行梳理汇总,共有10名,结合实际,对其中6名干部开展岗位交流。四是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20年接收优秀年轻军转干部2名,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五是持续做好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我馆有2名优秀年轻干部派驻清流县嵩溪镇伍家坊村、林畲镇林畲村担任第一书记,现已期满返回岗位。
12.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不够严格
(35)人事档案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单位人事档案存在涂改、缺失、认定不准确等问题。2016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发现,有15名党外干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自行认定为“无党派”,直到2020年5月才更改,12名干部档案缺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个别干部缺少工作调动工资审批表、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外调。2020年11月中旬,组织2名党员干部赴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1名干部出生地开展实地调查。12月18日,馆党组会听取外调情况汇报,根据《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手册》有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指导意见,经综合研判,按“最先最早”原则,对该干部出生年月重新认定。二是补充材料。向2名军转干部原部队发函,要求补充提供2人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由于年代久远,原部队确实无法找到相关材料,只能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已归入人事档案。1名干部缺少工作调动工资审批表,由于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相关材料,人事处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已归入人事档案。三是重新认定。11月18日召开党组会,对缺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的12名干部档案进行重新认定,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四是全面梳理。机关党委(人事处)指定2名干部专门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根据干部档案专审的要求和标准,对全馆68名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梳理排查。五是加强学习。要求2位经办同志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业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已对全馆干部任免表进行审定、修改,确保符合省委组织部最新要求。
(36)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5名涉及机要、人财物重要岗位人员未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登记备案。2020年8月26日,对5位涉及人事、财物岗位的处级以下干部进行登记备案。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对2017年1月17日印发的《福建省档案局(馆)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闽档〔2017〕5号)进行修订,党组会审定并于2020年10月14日印发执行(闽档馆办〔2020〕4号)。三是对因机构改革身份变换未及时变更备案信息的48名同志于3月31日进行变更备案登记。四是加强环节管理。对全馆因私办理出国(境)证件进行梳理,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证。目前,馆机关党委(人事处)集中收缴保管在职处科级干部和退休厅级干部100本出国(境)证件(在职干部92本,退休干部8本)。持续落实登记备案要求,抓好抓实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备案、及时更新,确保登记备案准确全面、规范有效。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3.巡视整改存在薄弱环节
(37)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2017年2月13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原省档案局党组对巡视反馈问题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刻,班子成员和列席同志未对党组书记开展批评。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七组要求,馆党组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七组、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馆党组班子成员在深入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基础上,联系本人思想工作实际,对照本次巡视中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检视反思,实事求是找差距、找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8)上轮巡视指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和我馆实际,制订《省档案馆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措施(试行)》,从抓好集中培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落实调训任务、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方式、办好读书沙龙、加强馆校合作、到基层任(挂)职锻炼、完善培训档案、加强成果运用等方面明确具体措施。二是督促全馆干部完成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课程,每月统计通报干部学习情况,督促各支部抓好干部学习,确保及时完成线上课时。2020年干部网络学院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按照省委党校、省直党校调训要求,选送7名优秀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四是与省档案学会于7月10日联合组织开展学习新修订《档案法》培训,全馆70多名干部参训。11月12日,与省档案学会组织开展《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培训会,不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五是继续联合办班。2018年、2019年与省委政法委在延安、遵义联合举办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经商省委政法委,拟于2021年继续联合举办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
(39)对预决算公开仍不够重视。2018、2019年未见公开披露预决算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公开2018年、2019年预决算(2019年决算于2020年8月31日公开),今后将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财政厅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基本情况。
14.审计整改不够彻底
(40)固定资产管理仍较薄弱,未规范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部分资产报废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福建省档案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一是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在新修订《办法》中增加规定“盘点清查完毕,办公室应形成年度资产清查报告。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财务和各处室资产管理员应依据清查情况,据实调整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加强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衔接。在新修订《办法》中增加规定“每季度,办公室资产管理员应对上一季度全馆固定资产增减情况与财务进行对账核实,确保账账相符。”同时,办公室分管资产工作副主任对对账过程进行监督。三是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在新修订《办法》中明确规定“新购置或外单位调拨入库的固定资产,由采购经办人会同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使用处室资产管理员对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填写《福建省档案馆资产验收入账单》,一式三份,办公室财务人员、办公室资产管理员和使用处室资产管理员各存一份。”四是进一步规范资产报废程序,及时督促电子废弃物定点回收单位将资产报废残值上缴国库。五是定期召开资产管理工作小组会,学习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研究、通报资产管理有关事项,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1)档案寄存问题未整改到位。审计报告指出的6家单位寄存档案协议未明确租赁库房面积且收费标准不一问题,省档案馆整改时只明确寄存截止时间,对协议到期后的单位未续签协议,且仍按原协议标准收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国家能源福建监管办、工商银行福建分行营业部等三家单位寄存档案进行实地测量。二是明确国家能源福建监管办、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需补交档案寄存费差额共计6.1513万元(其中国家能源福建监管办1.458万元,中国海峡人才市场4.6933万元)。三是及时向国家能源福建监管办、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发函,告知我馆落实审计和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督促尽快补交款项并上交省财政国库。目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4.6933万元、国家能源福建监管办1.458万元已上交国库。四是明确我馆已不再开展档案寄存业务,督促寄存档案搬迁离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巡视省档案馆党组期间,未移交有关党员干部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加强我馆党的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档案业务建设等。
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说明
1.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共享水平措施不够有力,全省普遍存在档案数字化加工慢、数字档案馆建设慢、馆际资源共享推动慢的问题。目前,已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二期项目通过验收,正在做好数字化专项三期经费申请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关于涉及民生的档案偏少,难以满足群众查档需求的问题。目前正在着手开展调查摸底,初步了解到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有关民生档案整理较为规范,其中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已招投标准备启动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争取明年将其涉及民生的相关业务档案接收进馆;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档案未进行数字化,且未列入明年预算范围。下一步,将主动对接省直有关立档单位,继续开展调查摸底,推动民生档案依法移交进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3.关于“为民服务”的责任感需要增强的问题。通过调整鉴定领导小组、增加开放鉴定工作人员、开发鉴定辅助软件系统、增加经费预算、购买服务等方法加快开放鉴定进度。制定馆藏档案120万件的开放鉴定初审三年规划(2020年10万件、2021年60万件、2022年50万件),目前已完成2020年10万件档案开放鉴定初审工作,2021年、2022年的开放鉴定任务将按规划加快推进。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通过开展干部晋级、交流轮岗、吸收军转干部等措施,干部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成效。由于2018年机构改革后,省档案馆参公身份至今未及时得到重新确认,人事冻结两年多,对干部队伍建设造成一定影响。参公身份重新认定后,我们将及时开展干部招录工作,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这作为省档案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馆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切实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上、行动中。牢记“档案工作姓党”,高举“两个武器”,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论述的思想武器和新修订《档案法》的法律武器,坚持档案工作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贯彻档案开放鉴定、编研开发、保管利用全过程,确保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统筹推进巡视整改与业务建设整改两个“后半篇文章”,确保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聚焦档案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解决馆藏档案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档案检查指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真正抓实“两个责任”
馆党组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抓实抓细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承担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类指导,建设一批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福建省档案馆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定期通报分析、研究部署、总结提升。立足档案资源优势,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不断丰富特色展览、编研产品等文化成果,深挖红色、对台、对侨等特色资源,办好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学习点,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网站、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进一步严格信息对外发布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档案文化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载体作用。
(三)推动巡视成果转化
坚持边整改边反思,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剖析成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当前,围绕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配合编制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观汕头市侨批文物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领导批示要求,加快推进《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立法进程,加强与侨务部门、侨批研究机构和收藏家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省侨批档案工作。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进一步加大档案鉴定开放力度,强化民生服务保障。围绕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加强档案专家、档案工匠两支队伍建设,努力培育高素质档案专业人才,推进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论述,用好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提高我馆党建工作水平,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中共福建省档案馆党组
2021年4月21日
来源:福建档案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