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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幼儿园应急预案制度)

频道:百科问答 日期: 浏览:1226

1.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各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组织体系

3.1.1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总/安全总监担任,救援办公室设在安技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监担任,副主任由安技部负责人担任。

3.1.2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公司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3.2.1统一领导协调公司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2组织实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统一调配应急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和其他应急救援所需资源。

3.2.4适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和终止应急预案。

3.2.5必要时协调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消防、安技、卫生等)其他救援组织的参与救援行动。

3.2.6审批应急救援系统程序文件和技术指导文件。

3.2.7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3.3公司救援办公室职责

3.3.1预案的训练和演习,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予以改进和完善。

3.3.2对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期达到应急人员具备相应的应急能力。

3.3.3接报了解安全事故的初始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3.3.4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前,针对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拟定应急行动方案,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交。

3.3.5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核实登记。

3.3.6对启动应急救援的事故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协助发生事故单位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和恢复生产秩序工作。

4.管理内容

应急机制、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安全防护、现场调查、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内容详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应急预案的编制

5.1编制前准备

5.1.1资料收集

(1)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公司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3)公司建筑物平面布置;

(4)公司作业条件和设施装备运行情况;

(5)公司历史事故与重大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事故资料;

(6)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5.1.2风险评估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

5.1.3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公司以及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可请求的应急资源状况,撰写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5.2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5.2.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5.2.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5.2.3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5.2.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2.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2.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5.2.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5.2.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3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4 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5.4.1 针对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5.4.2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5.4.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5.5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6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6.应急预案的评审

6.1 评审方法

6.1.1 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6.1.2 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6.2 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6.2.1 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班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6.2.2 组织评审。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题评审会,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6.2.3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2.4 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负责人签发。

7.应急预案的备案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后,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8.应急预案的实施

8.1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8.2 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8.3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8.4 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8.5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8.6 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6)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8.7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8 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