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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自查报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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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7日至8月5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省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9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视问题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9月27日上午,巡视反馈会后省社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9月28日上午,省社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任务分解,要求每个党组成员、各处(室)、各单位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具体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对所有问题做到不回避、不掩饰、不含糊,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明的纪律推动巡视整改做深做细做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省社党组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牢固树立巡视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供销社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社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躬身践行,做到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省社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带领分管处室和单位,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上行下效、凝聚合力的总体效应和良好氛围。根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省社共召开6次各层次、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全面整改。10月13日,省社党组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对巡视提出的四个方面34个问题,制定119条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条条有着落。省社党组纪检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的监督责任,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梳理问题清单,分析研判整改成效,构建巡视监督的工作闭环。在做好整改日常工作基础上,把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巡视整改的着力点,共建立完善14项制度,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充分发挥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问题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9月28日召开省社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批示、副总理胡春华的讲话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提出学习贯彻意见。9月29日制定印发《福建省供销社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闽供明电〔2020〕2号),推动全省系统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二是9月27日以来,省社党组共召开各类学习会6场,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前都制定专题研讨方案,明确重点发言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三是11月22-24日举办全省供销社市县(区)主任培训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总社“七代会”精神,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推动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阶段性总结、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全省供销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发展。10月20日向全国总社改革办、省委深改办等报送了《福建省供销社关于报送综合改革总结评估报告及典型案例的函》(闽供联函〔2020〕67号)。五是印发了《福建省供销社关于获全国总社“四社”创建评定结果的通报》,对“四社”创建评定结果进行通报,梳理工作不足,提出创建要求。六是实施基层社培育壮大工程,从完善县级以上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培育基层社标杆社、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等方面,夯实百强县级社、标杆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基础,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每月对相关培育壮大指标进行任务跟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1-11月,全省系统改造提升基层社11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发展村级基层社107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新发展农民合作社402个;改造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48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七是在省社举办的培训班上对“四社”创建业务进行指导。在11月22日-24日全省县级社主任培训班、12月10日-11日全省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四社创建”提出工作要求,并从夯实培育基础、解读申报条件、评分标准、各地历年来“四社创建”结果等方面做了详细辅导。会上还学习交流了永安、仙游等市(县)供销社“四社”创建典型经验,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四社创建”,力争3年内我省在华东六省一市各项排名前移1—2位。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供销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智慧供销整体规划,包括“庄稼医院”建设、全省供销社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省社中心机房改造提升、省社资金监管平台及福建农产品信息网建设等。目前,省社“庄稼医院”总院已建成,并开始向县级供销社布点。视频会议系统一、二期已建设完成,第三期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省社中心机房改造提升项目已经省社党组会议、省社主任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进入招投标阶段。省社资金监管系统已初步建立进入调试阶段。福建农产品信息网建设也在持续推进中。二是召开全省供销社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落实抓好电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实施功能提升完善和扩面工作,以及探索建立具有展示、运营、物流、冷链、培训等功能的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增强农村电商对促进农产品销售的贡献,提升电子商务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重。三是举办四期全省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培训,参训人员达200余人,覆盖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大中专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等,有力推动了农村电商发展。截至11月底,全省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02.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为12.0%,较2019年底的9.7%提升了2.3个百分点,完成了今年提升2个百分点的整改目标。

       问题2:发挥功能优势服务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不够有力。

       (1)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查核,漳浦、泰宁等6个县已成立庄稼医院,古田、沙县等4个县已成立农资配送中心,实现全省省级庄稼医院和县级农资配送中心全覆盖。二是通过发挥省级示范庄稼医院和农资配送中心作用,创新服务模式和营销方式,采取电话、微信等现代通讯联络方式,推广“不见面”销售服务,把农资商品送入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进一步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三是省社党组高度重视。9月9日,省社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全国供销总社争取支持,全国供销总社及中国供销集团表示将全力支持福建省供销冷链物流发展。四是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9月22日,省社领导带队会同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赴江西、广东学习,并借鉴兄弟省社经验做法,理清了全省供销社冷链物流发展的规划编制、项目策划等举措,并全力推进。五是积极策划冷链物流项目。福建供销冷链物流体系项目、福供中央厨房冷链仓储及物流示范园等项目已被省发改委纳入福建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规划。四是积极编制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全省供销社系统冷链物流专题调研,完成《全省供销社系统冷链物流规划》编制工作,为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较快发展打下基础。

       (2)推动直属企业创新发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①企业经营亏损问题。一是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对福建省供销储运公司、福建省供销社印刷厂、福建省供销建设开发公司等3家企业没有资产和收入或是收入不抵支出的企业,社保、医保、老同志退养等由投资者福建供销商社供养。通过组建供销资产运营公司,加强资产管理和项目开发,盘活资产拓展新业务,增加企业收入,减少亏损。据测算,扣除疫情影响减免租金等不可比因素外,福建省果品食杂公司今年可以扭亏,实现盈利55万元,福建省供销社印刷厂降低费用减亏3.21万元,福建省供销建设开发公司降低费用减亏0.31万元,福建省新合作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合作茶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减亏30.9万元。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目前,福建省供销资产运营公司已制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管理制度;福建供销集团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普通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集团大宗物资采购制度等,直属企业规范化管理得到提升。三是整合运营社有资产,提升企业盈利水平。2020年10月29日,省农资集团及所属6家子公司152469.7平方米经营场所全部委托给省供销资产运营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降低社有资产运营成本,增收节支,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企业效益。

       ②个别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问题。省福农农资集团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2020年开始降低分红比例,分红比例从85%调整至50%,不断补充公司自有资金,逐年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省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因历史原因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目前公司员工已妥善安置,并已歇业,防止企业进一步增加亏损。

       ③所属企业对外投资问题。一是引进企业管理人才。福建供销集团于9月至10月中下旬相继引入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一名同志为总经理、一名同志为副总经理,引进有财务与审计经验的一名同志为财务总监,综合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中层人员配备也已到位,并充实各部门工作人员,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省社领导、相关处室、供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针对亏损企业进行分类分析,研究对策,努力降低亏损面增加盈利点。三是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供销社企业投资合作议事规则(试行)》规范投资行为。比如,供销集团对福建福供(政和)智慧冷链产业园建设项目,在省社领导多次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投资决策程序,规范推进项目投资,严格防范投资风险。供销资产运营公司对所属8家企业对外投资没有收益的项目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清收,省新合作茶业公司等其他企业已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清理清收。

       ④对亏损企业进行原因分析,分清责任。亏损主要原因:一是新成立企业需要一定市场培育期,短时间内难以实现收支平衡;二是个别企业管理不到位,如三明通世达公司已采取破产清算审计,防止继续经营增加企业亏损。因在工作中履行企业监管职责不到位,企业出现较多亏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3)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省福农集团公司制订出台了《关于2020-2021年度集团公司农资冬储落实方案》(闽福农纪要〔2020〕118号),将任务分解由集团下属福建福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农资集团泉州公司、三明易农农化有限公司联合承担,明确各承储单位的储备量以及考核补贴办法。二是今年10—11月已累计投入农药储备资金1.1亿元,同比增加1249万元,储备各类农药5414.51吨,同比增加1109.82吨。三是制定《省级农药储备考核管理办法》(闽福农集司办〔2020〕122号),加大对农药储备的考核管理力度,要求承储单位逐月上报储备任务情况,确保省级农药储备任务的完成。四是通过协调地方政府,截至目前沙县、明溪、龙文、永定、涵江等5个县区均已落实农资储备贴息(补助)政策。

       问题3:推动供销合作社创新治理存在短板,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足。

       (1)系统体制改革仍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省社主要领导已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三会”制度建设情况,并与有关部门作了沟通;省社分管领导及省社改革办、人事教育处也积极与省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11月30日,省社向省委编办专门发函(《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健全完善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函》(闽供联函〔2020〕74号)),商请协调理事会副主任不再兼任监事会主任及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相关事宜。二是加强履职培训。11月13日及11月22日-24日,省社分别召开全省监事会工作推进会和监事会主任工作培训会,对设区市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社监事会负责人进行培训辅导,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提升监事会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同时督导要求各设区市社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努力协调解决当地供销社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三是积极协调厦门市社企关系。省社主要领导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厦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省社分管领导带队赴厦门与厦门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省社专门发函厦门市政府(《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商请理顺厦门市供销社与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产权关系的函》(闽供联函〔2020〕78号))及厦门市商务局(《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商请解决厦门市供销社集团管理体制调整及产权归属有关问题的函》(闽供联函〔2020〕36号)),商请理顺厦门市供销社与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产权关系。

       (2)推动市场化运作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社企改革发展。根据省委高质量赶超和全国总社综合改革的部署,省社出台《加强对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指导条件成熟的市县供销社组建供销企业集团或投资平台,加快培育社有骨干龙头企业,努力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在省社及南平、三明、安溪、永安、仙游已成立供销集团公司的基础上,目前已督导福州、宁德、漳州等3个市社成立了供销投资有限公司,指导福清市社组建了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指导龙岩市社开展组建供销集团筹备工作。二是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增强福建供销集团、福建福农农资集团等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供销集团打造“一县一周”品牌,已带动全省23个县社102个农民合作社参与优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社会反响良好,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影响力;供销集团联合社会资本,共同投入1.5亿元,打造综合型中央厨房农产品加工及冷链配送基地,于2020年9月完成一期建设并顺利投入运营生产,目前正加快二期建设,着力打造成“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生产基地+终端体验”的农产品产加销龙头企业。

       (3)基层社对资产盘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对基层社提质增效从改造薄弱提升基层社、培育基层社标杆社、创建村级社等3个方面做了要求。二是举办培训班对基层社资产盘活和开展自营业务进行指导。在今年全省县级社主任培训班、全省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基层社资产盘活、提升自营率提出工作要求,并从盘活资产的方法、模式,提升自营率的方式、途径等方面做了详细辅导,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新型庄稼医院、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面增加自营项目。三是开展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省社决定2021年在全省20个乡镇探索开展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明确要求试点单位要开展自营业务。截止11月底,基层社自营率从42.2%提升到59.6%。

       (4)“合作社难合作”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基层社农民合作属性的先进典型的复制推广。印发《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做好长汀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目前已经有45个县社、340个基层社开展加强“长汀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二是印发《福建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省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及培育活动。开展“一县一周”农特优农产品展销活动,为农民合作社推销农产品。今年以来,已举办9期,有南平等9个设区市供销社先后组织了23个县市区149家参展商的1238个品种参展。三是举办培训班,从促进基层社和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方面就如何提高农民对供销社归属感、吸纳农村能人入社、扩大供销社入股农民合作社面等作了详细辅导。四是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截止到今年11月,全省系统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44万亩,基层社累计吸纳农民社员285166人入社,有265个基层社吸纳63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等农村能人担任基层社负责人,有605个基层社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融合发展率达到64.49%;基层社入股的农民合作社数累计1479个,比8月份增加56个,逐步扩大基层社入股农民合作社面。

       问题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直属单位相应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各直属单位已补报送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按照2020年起每年向省委专题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新规定,要求所属党组织每年向省社党组专题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月29日省社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6月24日省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中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部署开展网络安全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9月7日省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已专门制定了《中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纳入每年省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网络宣传阵地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网站链接管理。针对官方网站友情链接中“来去农特”、“千合商城”等无效链接或暗链接,进行删除,并与福建云视界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网站安全防护服务》,将省社网站纳入日常监管中,对网站友情链接中所有的网站进行定期筛查,及时发现暗链并删除。目前,官网中只留存全省“国家部委网站”、“福建省各厅级网站”和总社网站的“全国系统网站推荐”单个链接页面。二是规范网站信息内容。针对含有敏感内容的信息,需报省社领导审批后再确认是否发布,确保网站信息舆论导向正确。网站还留存有苏树林名字的不当信息已删除。三是规范网站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网站网络安全建设,对网站发布信息施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关网站信息内容,确保网站信息安全。四是建立责任制度。制定《福建省供销社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省社相关处室网络安全责任分工,加强安全防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制度保障网络安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问题5: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1)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印发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已将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写入其中,强化省社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今后每年按规定要求向省委、省纪委报告省社党组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落实“双报告制度”。

       (2)“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廉政谈话提醒实施办法》,明确省社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二是省社分管领导已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不到位被问责的进行谈话提醒。三是12月11日,省社党组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进行约谈。

       (3)警示教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2日省社召开全省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企工作会议,郑恢先组长通过大量发生在供销社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一些廉政风险点,要求各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进全面从严治企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2020年10月16日,省社组织机关全部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纪检委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活动,省社党组书记作题为《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从严自律》的专题廉政教育党课,运用大量历史知识和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做到修身立德,严守纪律规矩,常怀对纪律的敬畏之心。三是省社党组已于10月28日对2017年以来被问责的3个单位党组织在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12月17日,对在这次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的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四是省农资集团公司于10月27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通报暨警示教育视频会。

       问题6: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履行监督职责不够明晰。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派驻监督本质是政治监督”的精神实质,2020年10月15日,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专题学习了《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指导意见》,并全员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关于建立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农业科学院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通过列席会议、专项督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措施,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侯的监督。巡视反馈以来,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共派员列席省社党组会议10次,监督决策事项51项;对省社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类11个,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条,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三是整合监督力量。针对监督范围较大、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季度联席会议机制,与省社等三家综合监督单位的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在取得省社党组的支持下,明确在专项工作中人员统筹使用。巡视反馈以来,先后抽调省社纪检监察干部15人次参加3次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实务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其履职本领。四是健全网格化廉政档案。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以处级干部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完善省社网格化廉政档案78份,进一步充实廉政档案内容,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同时,指导省社党组纪检组抓好科级及以下干部网格化廉政档案管理。五是推动省社党组纪检组制定《福建省供销社党组纪检组工作职责》,解决职责不明问题。

       (2)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一是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每周四政治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步开展,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巡视反馈以来已开展9次集体学习,专题研讨2次。组织全组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的综合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组内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研讨。全员参加省纪委监委的综合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做实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婚丧宴请、因私出国等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内部巡察等工作,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巡视反馈以来,对省社2名处级干部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开展专项督查2次。三是加强问题整改。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省社党组纪检组对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由省社对3人漏报个人事项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3人作出深刻剖析检讨。②省社党组纪检组:一是11月12日,省社召开全省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省系统社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工作,推动社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二是坚持审计全覆盖,严格执行《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供联[2020]12号),进一步加强省社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省社治理中的作用。三是坚持严格执纪。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漳州农资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规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7:“四风”问题整治效果不够明显。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省社主要领导在全省供销社三季度工作形势分析视频会上及11月22-24日全省市县(区)供销社主任培训班上,重点强调了各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要落实好“放管服”,优化办事流程,规范项目审批,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认真贯彻省社《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十条措施》。省社直属企业管理处针对需要报直属企业管理处备案事项,审核时间由原来7天缩短为5天。三是认真抓好精文减会,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问题。上级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巡视以来没有再出现直接转发文件情况。创新会议方式,能开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开会。目前省社发文数同比减少约5%,要求基层同志到场的会议数同比减少1场。四是加快电梯安装进度。鉴于福建供销集团参股企业福建省供销云厨公司拟加装一部载客电梯,为合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省社75#楼原定购电梯安装地址调整为福建省供销云厨公司,省社办公楼新订购一部承载13人(1000公斤)电梯。目前75#原定电梯已拆卸,新电梯安装工程工作已开始施工,电梯于12月15日送达开始安装。五是12月10日,经省社党组批准,对省社办公楼加装电梯相关责任人员失职问题进行追责处理。

       (2)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省茶叶质量检测与技术推广中心、省福农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补贴、违规报销的交通费和超标准住宿的费用已全部清退。二是严肃问责。经省社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进行问责处理。2020年12月17日,省社党组对三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三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12月3日,监察审计室组织召开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负责人培训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制度,结合案例进行解析,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履职能力,把好审核关。

       问题8: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存在。

       (1)房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①存在未公开招租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制度。11月18日,省社研究修订了《直属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租赁(承包)行为。二是加强对资产租赁的梳理清理。对所属企业136处协议出租房产进行了分类清理:1、属于对外合作招商合作经营的龙祥大酒店等6处房产,按原合同执行。2、对属于拆迁等原因无法进行公开招租的33处房产,在合同期满后或政府部门收储安置妥善后收回封存。3、对属于危房的省茶叶公司及省土产公司三处房产,其中两处已清场,另一处正在协调搬迁。4、对属于拟对外合作开发而延长租赁合同期限未进行公开招租的64处房产,其中:省农资公司43处房产中1处房产已完成对外公开招租、1处房产正在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其余房产在合同期满后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其余的21处房屋为厦门果品冷藏加工厂房产,已经中介机构评估租金价格后,已于2020年11月13日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5、属于租赁给省社内部全资企业的6处,已委托有资质评估单位进行租金评估,并按照租金评估报告重新签订租赁合同。6、属于福建供销商社委托供销资产运营公司管理的24处房产,面积合计1449.54平方米,经鉴定后符合出租条件的根据评估价格重新公开招租,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收回封存。三是今后对合同到期所有资产,严格按照省社有关规定一律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公开对外招租。9月份以来,茶叶大楼四楼259平方米、厦门果品冷藏综合加工厂整体厂房12,234.61平方米、福州市中山路15座102室46.18平方米房屋,以及农资集团泉州公司新华南路2600平方米经营场所已按照省社有关规定,以中介机构评估的租金为招标底价,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者有资质中介机构公开对外招租。龙岩龙门库区标的面积1,654平方米、龙岩龙门库区标的面积1,667.91平方米,也进行公开招租。

       ②11月18日,省农资集团公司已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收到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补足的租金差价49.31万元。经省社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2)资金管理有待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直属企业资金监控,现已初步建立起省社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对供销商社和省社全资及控股企业支付商品经营业务款、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缴纳税费、项目工程款、权限内的投资款和30万元以内开支的资金,由企业按照审批管理权限负责把关。其他款项支付均纳入资金监管软件监管范围,由省社直属企业管理处和财会处负责人共同把关后,报省社主要领导审核支付,保证资金安全。二是加大应收账款催讨力度。供销集团、福农集团、资产运营公司均成立了由公司班子成员、各相关部室组成的工作专班,逐一梳理应收账款并加大催讨,每周汇总催讨工作进展。福农集团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闽天律意字〔2020〕第1150号、1157号)。2020年11月3日福农集团公司专题研究历史债权问题,对各项债权进行分门别类,列明清单和处置方案,开展清欠工作。供销集团、福农集团、资产运营公司对已经过司法机关裁定的债权,加快催讨,适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不能收回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逐一协商还款,对未达成还款计划的单位(个人)依法提起诉讼;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按有关规定做销账处理。截至目前,资产运营公司收回应收账款69.92万元,通过诉讼有望收回3.77万元;供销集团下属福建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给福建中和农产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00万元资金,2020年9月15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闽0802民初1002号已判决电商公司胜诉,公司将加快催讨,适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督促供销集团、资产运营公司制定出台《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实行应收账款与绩效薪酬挂钩。四是省茶叶公司借款省社所属企业省新合作茶业公司和福州新合作茶业公司余额合计334.2123万元,已补签借款合同(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收取)。省新合作茶业公司已归还省茶叶公司借款20万元;福州新合作茶业公司已归还省茶叶公司借款40万元。剩余欠款,将从今后两公司收入节余中逐步归还。五是在工作中未严格执行省社有关规定,不报告不请示,擅自将省茶叶公司354.56万元借给省新合作茶业有限公司和福州市新合作茶业有限公司,至今仅还了部分资金,无法全部还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9: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1)“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7日省社党组书记在省社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检查,提出自己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9月7日党组会重新学习《党委(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提高领导干部对“末位表态”制度的认识。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中的关于“末位表态”的相关规定,所有议题均由党组成员逐项发表意见后再由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7日,省社党组书记在省社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2020年10月27日,省社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会上,党组书记带头作检查,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及时纠正了相互批评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了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

       问题10: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和干部队伍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①对干部提任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10月27日上午,省社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在会上代表省社领导班子作了检查。二是省社先后于7月16日、8月13日、12月3日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了解思想状况,加强谈心交流,从不同侧面近距离了解干部。三是已按照人事报表制度,利用公务员信息系统对省社机关现有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为统筹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基础。四是对干部选任工作方案将由人事教育处负责人初审、省社分管领导把关,并报省社主要领导审定,层层把关,严格落实。②未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的问题。一是10月27日上午,省社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在会上代表省社领导班子作了检查,省社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10月21日,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等政策法规,并抓好贯彻落实。③社团兼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原财务会计处处长已经辞去供销合作社会计学会副会长职务、福建商贸学校校长已经辞去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职务、财务会计处处长已经辞去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法人代表。二是已开展并完成对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在企业和社团兼职情况的统计和清理。三是从今年起,将所有兼职干部纳入年度述职考核,备案有关书面报告。④因在工作中履行审核人事材料工作把关不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问题11: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并严格落实《省供销社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二是直属企业已全部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了企业章程。三是12月1日—10日,组织对省农资集团7个子公司及厦门果品冷藏加工厂党组织等8家党组织属地管理的企业党建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四是2020年11月19日,省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省社党组专门听取并研究直属学校党建工作。五是2020年6月18日,省社举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辅导暨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每年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福建供销大厦支部已进行调整,离退休党员已从支部分离出来。

       问题12: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存在慢作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福建供销物流公司班子建设。引入一名有经济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物流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从省社机关选派一名年轻干部挂职担任副总经理,切实加强了公司班子建设。二是响应国家构建冷链物流和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的战略部署,增加“冷链物流”经营业务。积极开展中国水产品冷链物流(福建)基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0年10月中下旬,省社组织相关人员多次赴马尾、长乐、福清等地,对福建名成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福建上瑞集团、福建丰大集团等潜在冷链物流合作企业进行了调研走访,并与福建上瑞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1月19日,福建上瑞集团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委托其编制中国(福建)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组织召开直属企业管理处党支部和福建供销集团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省社分管领导及2个党支部负责人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因在工作中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心存顾虑,不敢担当作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问题13:有的问题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

       (1)党组未落实2018年中央巡视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省社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出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省社党组已于7月22日印发《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落实中央巡视组对福建巡视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三是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①强化政治理论学习。8月13日,邀请省政协秘书长陆开锦作辅导报告,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省社举办培训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培训内容。②开展法纪宣传教育。8月26日,邀请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严志铭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11月30日,省社党组印发《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关于开展提醒谈话的实施办法》;12月17日,省社党组下发《关于三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2016年九届省委巡视指出20 个问题,有3个未完成整改、1个整改效果不佳。

       ①针对“交流轮岗不够常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月11日,省社党组已对省社机关13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二是组织梳理了省社机关全体干部的工作年限情况,今后将按照《福建省供销社机关干部轮岗交流规定(试行)》(闽供联〔2019〕74号),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轮岗。

       ②“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省农副进出口公司由于长期亏损、历史遗留债务沉重,已资不抵债,经研究,省茶叶公司已对该笔欠款作清账处理。

       ③“省农资集团闽东霞浦物流中心项目”尚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省农资集团闽东霞浦物流中心项目已于2020年10月27日通过宁德市霞浦县质量安全监督站申请程实体竣工验收,并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竣工登记。

       ④“公用周转房管理混乱,公房‘不公’”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省社24套(间)公用周转房,其中:5套周转房按省社周转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于2020年6月30日签订了租赁合同;9套周转房已按市场评估价,于2018年对外公开招租,其中退租1套也于2020年9月重新对外公开招租;10套(间)因历史原因和房屋不符合房改条件,作为福利性用房由职工使用。符合出租条件的房产,严格执行《福建省供销社社有(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公开招租,依法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2020年9月8日,对中山路23号中山大院19座104室被占用房产提请诉讼,已收到鼓楼区人民法院传票,原计划于2020年11月25日开庭审理。但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省社于2020年12月10日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2018年度预算审计反馈8个问题,有1个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9日,省社相关领导深入宁德市现场督办宁德市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仓库迁建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8日进场开工建设(建设合同工期为95天),目前已完成土方和工程用电施工。11月4日,省社相关领导深入建阳区督办建阳区华彩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截至12月11日,该项目总体建设任务完成,进入验收准备工作。二是因在工作中履行指导和协调市、县供销社项目建设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未按期完成,对相关责任进行追责处理。

       (4)主题教育中检视的19个问题,有2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福建省供销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11月成立党委筹备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党委成立的筹备工作。11月9日筹备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上报省社机关党委批复,11月20日省社机关党委正式批复同意召开党委成立选举大会。11月26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两委”委员,并于12月16日完成党委所属支部设置。二是因在工作中履行指导省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对相关责任进行追责处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对直属企业未收回的8551.86万元应收账款,整改期间相关企业加大应收账款催讨力度,一是供销集团、福农集团、资产运营公司成立工作专班,由公司班子成员、各相关部室组成,逐一落实各项债权情况,每周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二是通过司法途径催讨应收账款;三是制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强化应收款项的管理机制,实行应收账款与绩效薪酬挂钩。截至2020年12月27日已收回应收款项2297.04万元。

       对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6254.82万元,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一是对已过司法机关裁定的胜诉债权1199.04万元,积极催讨,无法收回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对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3402.35万元,逐一协商还款,对未达成还款计划的单位(个人)依法提起诉讼;三是对欠款单位已注销等历史原因长期无法收回的债权1653.39万元,视企业能力逐步消化核销,确保2021年应收账款得到进一步压缩。

       (二)针对“公用周转房管理混乱,公房不公”未全部整改到位问题。主要是中山大院1套住宅,省社直属企业资产运营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但2020年12月初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2月11日福州市中院已受理,开庭时间等待通知。省社将进一步督促企业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尽快开庭审理,力争2021年通过司法程序收回房产。

       (三)针对宁德市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仓库迁建项目问题。该项目立项备案证明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因原建设选址与当地规划不符,造成后续项目选址规划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林地审批、土地农转用审批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等方面用时超出计划时间,影响项目建设进度。2020年9月27日巡视反馈意见后,省社督促当地供销社进行整改,加紧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招投标、建设施工许可证,于2020年12月8日正式进场施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方工程和电力工程。省社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紧盯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推动项目进尽快完工投产。预计2021年3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四)针对理事会副主任兼任监事会主任问题。11月30日省社向省委编办专门发函(《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健全完善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函》(闽供联函〔2020〕74号)),商请协调理事会副主任不再兼任监事会主任及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相关事宜。11月13日、11月22日-24日,省社分别召开全省监事会工作推进会和监事会主任工作培训会,同时督导要求各设区市社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努力协调解决当地供销社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目前,该问题尚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复。后续一方面要求各市县(区)供销社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做法,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再汇报沟通,努力协调解决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另一方面省社继续向省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力争2021年推进工作取得成效。

       下一步,省社党组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巡视整改落到实处,把长效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同题共振、相互促进。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省社党组坚持直面问题,紧盯不放,加强日常监督,推动传导整改工作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注意抓巩固、抓延伸、抓拓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做到持续用劲、常抓不懈。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促进整改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44887、8782255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省供销社;电子邮箱:fjjcsj@126.com。

       中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4月21日

       来源: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