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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第三方消防检测公司)

频道:生活百科 日期: 浏览:1221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XX省安委会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统一规范执法检查和单位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照国务院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此标准。

       一、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情况

       (一)是否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标准要求: 施工工地应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相应区域作业要求的临时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当施工现场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检查要求: 对施工现场内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进行实地检查。

       (二)防火间距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远离明火作业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且须独立设置,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检查要求: 对施工现场内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进行实地检查。

       (三)是否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标准要求: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二分之一。

       检查方法: 对场所进行检查。

       二、安全疏散情况

       (一)临时用房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求: 宿舍、办公用房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米。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8米;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检查方法: 对临时用房疏散楼梯、通道设置情况逐个进行检查。

       (二)在建工程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求: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临时疏散通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小时。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米;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米。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防护栏杆。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及照明设施。

       检查方法: 对在建工程疏散楼梯、通道设置情况逐个进行检查。

       三、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情况

       (一)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求: 施工工地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米,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米,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层数应为1层,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平方米,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可燃、助燃气瓶存放时如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米。

       检查方法: 实地检查施工工地储存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二)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求: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可燃、助燃气瓶保持直立状态放置,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横躺卧放,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米,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检查方法: 实地检查施工工地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四、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一)是否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工具

       标准要求: 在建工程、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配齐配全灭火器和灭火工具。不同场所区域灭火器配置的类型、数量应符合规定标准。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灭火器和灭火工具设置情况。

       (二)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须按照规定和标准配置、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有可靠的临时水源、临时室外管网、加压水泵和消火栓;消火栓的的保护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现场区域;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立方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并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数量不应少于2根;各结构层均应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套;高度超过100米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立方米,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米。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测试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情况。

       (三)是否设置应急照明

       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的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过100米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分钟。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测试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情况。

       五、彩钢板建筑管理情况

       (一)是否采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临时用房

       标准要求: 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但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检查方法: 随机选取1处墙体开设面积不小于0.1平方米的检查孔,扣取夹芯材料检查燃烧性能。

       (二)有人员停留的彩钢板房是否安装了相应的消防设施

       标准要求: 房间内应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并配备相应规模的灭火器。

       检查方法: 实地查看相关房间,测试探测器是否动作。是否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

       (三)临时搭建的彩钢板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求: 临时搭建的彩钢板房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不得在施工区域搭建彩钢板房供人员住宿、办公、活动使用。

       检查方法: 实地进行检查。

       六、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规停放情况

       标准要求: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等室内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发现此类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当场进行清理。

       (二)是否存在违规充电情况

       标准要求: 电动自行车严禁采取“飞线”、入室等方式违规充电。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发现此类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当场进行清理。

       (三)是否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标准要求: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区域应独立设置,与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配套设置电动车充电装置。在集中停放区域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工具。

       检查方法: 实地查看电动车停放区域及相关配套设施。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标准要求: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必须及时明确且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经费保障方案,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建立定期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整改经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检查方法: 现场询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查看职责是否清楚。现场检查是否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查阅相关档案、记录。

       (二)是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标准要求: 参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临时消防组织,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人员不应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每周保证1个半天的业务技能训练,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一次拉动演练,确保实现自防、自救目标,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检查方法: 查看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器材。设置起火点,进行现场拉动。

       八、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一)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标准要求: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制定并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工作人员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提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记录。

       (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标准要求: 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无违规用电现象,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动火作业前,应及时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和下方易燃、可燃杂物,对于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提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记录。

       九、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到位

       标准要求: 建筑工地应加强员工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等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人员。每年至少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留有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检查方法: 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二)是否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标准要求: 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懂四会”要求。

       检查方法: 抽取不同岗位员工询问相关情况。

       十、整改标准

       (一)通报相关问题隐患。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应通过会议或书面告知被检查施工工地消防管理责任人或管理人,同时抄送当地住建部门,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行业主管责任。被检查施工工地应专题召开会议,明确整改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被检查后3个工作日上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同时,抄报当地住建部门。

       (二)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三)定期督导确保销案。 被检查施工工地整改报告上报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过程敷衍了事、弄虚造假的,当地消防机构应按照未按规定消除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通报,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诚信平台。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各项问题整改完毕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施工工地各项消防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确保施工工地消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