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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我最近的火锅店(附近的火锅店)

频道:百科问答 日期: 浏览:1228

文| 黑石谈法

编辑| 莫问

火锅在古代叫拨霞供,是宋朝人的最爱。

辛辣鲜香,再加上蘸料,就连现代人都对火锅恋恋不忘。

火锅店更是开遍了大江南北,就算是炎热的夏季,人们都要找机会吃一顿火锅。

这天周末,李某倩(化名)在火锅店设宴请客。

这时候有人会说:大手笔啊,我家三口人吃一顿火锅就得两百块左右。

可最后,李某倩等十一个人最后只消费了一百多块。

如此省钱最后却成为火锅店黑名单,她究竟做了什么让店家大骂不要脸?

1.请亲朋好友吃火锅

李某倩就是深爱火锅的一员,她一周不吃就馋得慌。

无奈火锅店一顿火锅都要上百元,她可负担不起。

上班的时候,她忽然听到同事们谈论着一家火锅店最近有优惠的事情。

由于临近节日,很多商家都开始打起了“广告商战”。

各种优惠项目目不暇接,恨不得自己的钱包能一夜之间鼓起来。

这家火锅店自然也没有落后于人,将原本二十块钱的锅底降价到了十二块钱。

每个锅底都是厨师们现炒现做,用的材料也都精挑细选,味道十分好。

去店里吃饭的客人都是一人一锅,干净又卫生。

因此,这家店无论是什么时候,客人都是爆满,节假日前后更是要提前一天订好位置。

李某倩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吃得肚圆腹胀地离店而去。

但是她闻言并没有很高兴,而是有些犹豫。

最近的花销比较大,自己手里头的现金流没有多少,公司发工资又还要再等半个月。

正在这时,她接到了母亲的电话,说明天节日家里亲戚们要聚餐,让她找好地方。

闻言李某倩叹了口气,虽然说自己只需要找好地方,但最后出钱的还是她自己。

忽然间,她想起了同事们的聊天内容,火锅店锅底12块一份。

那么自己只买火锅汤底,其他自带,那不是省钱多了?

2.服务员的疑惑

说干就干,李某倩立立刻打开亲戚的大群,直接通知他们带好肉和菜去火锅店吃饭。

看到她发的消息,有些人觉得影响不好拒绝了,还有人兴致勃勃地讨论明天要带什么。

解决了亲戚聚餐,还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李某倩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于是,她赶紧打电话给火锅店让他们为自己预留一个大包间。

接到电话的店员立刻明白这是个大单子,连连保证自己一定会为他们留好房间。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算上她一家人一共十一个人在火锅店门口碰了头。

为了不让自己赔本,很多饭店门口总是挂着“拒绝外带酒水”的牌子。

这是因为酒水的丰厚利润往往能抵消高品质食材的成本。

但是没有哪家店会明晃晃地写着“本店禁止外带食材”。

因此,自带一些羊肉卷牛肉卷的人去吃火锅还是比较常见的,能省一笔钱。

李某倩就是想通了其中的“漏洞”,抱着占便宜的心思带着亲戚走进了火锅店。

服务员看到这一伙人大包小包地也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出门逛街逛累了,手上大包小包的客人屡见不鲜。

十一个人中有一个小孩,他们总计需要点十个锅底。

因此,李某倩就告诉服务员他们先点好锅底,其他的之后再点。

服务员闻言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按照他们的要求上好锅底就关上门,站在门口等候他们点单。

3.这些人真的只点锅底啊

可她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听到客人喊她去点单。

这不太符合常理,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心态,她拿着菜单就推门进了包厢。

她本来是想提醒客人点餐,不要饿到了小孩。

可她没想到,门内的景象直接让她惊呆在了原地。

这些客人早就已经吃上了火锅,桌子上摆满了火锅食材!

服务员这才看到他们进门带的大包小包已经全部打开了,里面还有没摆放出来的肉和菜。

她还没反应过来,坐在里面的李某倩一家却已经察觉到有人进来了。

他们带着被打断用餐的不悦言辞强硬地请她出去,他们不需要服务员。

服务员感到十分无语,虽然这群客人也没有违反明面上规定,但是不能带食材是每个客人都知道的“潜规则”。

店里锅底的成本是二十元,现在做活动是十二元,顾客若是不进行消费,他们是亏本的。

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提醒李某倩:店里是不允许自带食材的,最起码点一两个菜做个表面功夫。

可没想到,李某倩接下来的话十分不客气。

“你们店哪条规定了客人不能自带食材?除了锅底不花一分钱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

服务员明白,他们占据了一个包厢,只点锅底不点菜,除去成本和清洁费,他们亏大了。

招待亲戚却还要被服务员指责,李某倩很不高兴。

她毫不客气地驱逐服务员:我这里不需要你服务,你们也别想收取我的服务费。

看着如此蛮不讲理的李某倩,服务员只能默默退出房间。

最后在结账的时候,火锅店总计收取李某倩142元的锅底和餐具费。

出门吃火锅却自带食材。

有人觉得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出门吃饭就是不想收拾厨房和洗碗,火锅店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带食材。

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当然是能省则省。

也有人认为不想花钱就在家里吃就好,这位女士的脸皮实在是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李某倩的做法是否合适呢?

1.饭店不能拒绝顾客自带食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根据这条法律,顾客在外出就餐的时候是可以自带食物的。

饭店拒绝自带食物,他们就侵犯了顾客的自主选择权。

很明显的道理,若是饭店便宜,他们就不会自带食物。

那么,顾客自带食物就是将自己带的食物和在饭店中买的食物进行比较之后的结果。

所以,李某倩是可以自带食材去火锅店吃火锅的。

2.为什么很多商家依旧会贴不许自带的告示?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虽然法律规定顾客可以自带食物,但是饭店依旧要张贴告示拒绝顾客自带食物。

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更多的是考虑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

电视剧里有一个经典“碰瓷”场景,客人自带蟑螂丢进快吃完的面碗里以此来讹诈商家。

若是顾客没有限制地想带什么就带什么,若是出了食物中毒问题就难以说清是谁的问题。

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饭店,自然不愿意这种情况的发生。

因此虽然这个告示并没有法律效力,他们依旧要张贴出来警示顾客。

3.若是这家火锅店就此拉黑李某倩,违法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商家既不能选择不做这单生意请李某倩一家出去,也不能在他们再次来消费的时候将他们拒之门外。

当然,这种公平是相互的。

若是商家觉得消费者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权益的时候,是可以拒绝为他们提供服务的。

4.若是李某倩与服务员闹大了,会有什么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企业单位经营秩序,致使营业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李某倩在服务员的好心提醒下,却对她横眉竖眼,十分不耐。

甚至因为服务员的打断让她颜面尽失,恼羞成怒地骂起了服务员。

若是服务员没有退让与她争吵,这势必会影响火锅店的正常运营。

因此,她的行为就会构成扰乱企业单位经营秩序,最终会被处以两百元的罚款。

出门就餐是为了享受店家提供的服务和环境,而不是为了“贪便宜”。

若是人人都来效仿,火锅店迟早会因为亏损倒闭。

如果需要请客吃饭,那也没有必要为了省点小钱就损失了自己应有的素养。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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