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一)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为根本,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没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处理等,做到“十查”、“十看”。
①、“十查”
查持证上岗情况,查安全帽的佩戴,查安全带的使用,查安全网的张设,
查保安器的灵敏,查电力线的架设,查施工现场文明,查临边洞口防护,
查机具安全装置,查灭火器材设备。
②、“十看”
看安全管理制度,看内业资料整理,看安全措施方案,看安全操作技能,
看安全交底要求,看安全达标规划,看安全思想动态,看安全台帐记录,
看安全生产奖惩,看伤亡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分定期,经常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①、定期检查
质量安全部每月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工程、安全、技术、材料、机械和消防部门进行。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由项目领导带队,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共同参加,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全面认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捡查应对某顼专业∶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电梯、塔吊、机械、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主要有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③、经常性安全检查
A、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B、安全管理人员及领导安全值班人员日常进行安全检查;
C、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④、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对施工造成的不良影响组织的检查。主要有:以夏季防署降温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汛期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防火、防煤毒工作安全检查;台风前防范检查,台风、大雨过后安全检查等。
节假日检查是针对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春节、元且、劳动节、国庆节前后检查,检查应由项目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⑤、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安全隐患。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起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施工使用前,应由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办理文明施工工序交接卡,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安全网支设、孔洞临边的防护等。在搭设和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3、安全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各种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重点、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查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隐患的整改
①、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进行登记,为整改提供依据,同时为安全活动分析提供信息。
②、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整理,并对单位工程、施工作业队、班组等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发生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③、被检查单位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项目应制定临时措施或整改方案报质量安全部。
④、对隐患整改完毕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复查、经复查确认隐患整改合格的要进行消项。
⑤、质量安全部及项目要制订年度安全检查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对象及内容:
①、领导干部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
②、职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③、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④、转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
⑤、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⑥、外联队伍操作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⑦、经常性(节假日前后,季节性及采取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安个生产技能教育;场规、场纪、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育。
2、安全教育的基本要求
①、公司、项目要根据地方省、市及上级要求选派领导干部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②、新职员、工人进场安全教育由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全等部门配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③、人事部门应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记入职工安全教育考核档案,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课和补考,达到合格者,才能上岗。
④、转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由人事部门组织、 安全等部门配合进行转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许上岗,填写安全教育台帐。
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公司、项目要每年一次进行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填写安全教育台帐。
⑥、经常性安全教育由公司、项目组织对全体职工以及外联队伍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⑦、对进入新工程项目的职工,外联队伍操作工人,项目要组织进行进场安全教育,重点结合工程特点,结构以及所采用的工艺情况进行教育,并填写好敦育台帐。
⑧、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罚款外,要分别进行安仝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台帐。
(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l、施工项目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未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未获得批准之前,项目不得开工。
2、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囚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3、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样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4、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可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备案。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编制,并经公司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5、特别重要或有特殊危险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会审。
6、凡与公司有合约关系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商(包括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其资质等级应与其所分包的工程要求相符。各分包队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总包项目部制定的项目总体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制定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关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总包单位分级审批制度审批。
7、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及时对原定安全技术方案(拮施)进行修订变更。
8、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进行修订变更。
9、原定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10、施工项目必须健全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有具体措施。
11、一般工程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会同项目经理向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质量安全部向项目部和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项目经理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向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会同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进行施工作业之前必须由工长会同安全员、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式,对所安排下达的施工任务中每一项安全注意事项都要说到,并做好记录。
13、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数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定,并存档以备查验。
14、针对塔吊、龙门吊、物料提升机架体、电梯,防护没施的设置与拆除,施工用电的设置等项工作,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配合对操作班且及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15、对于工艺上有特殊要求,操作过程较复杂,作业环境危害较多的场所安排施工,交底书上不能一语带过,要有详细的保证安全措施。
l6、交底要到位,不能漏掉一个人,安全技术交底不能喊口号,走形式,应把每一项安全工作都当做头等大事来抓,确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项目安监人员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验收制度
1、验收范围及内容
施工现场需验收的项目包括:普通钢管脚手架、高层钢管脚手架、物料提—机、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线路、砼砂浆搅拌机、整体提升脚手架、室外施工电梯、吊篮脚手架、塔吊等;还包括特殊的大型施工装置、架体等。
2、验收的程序
①、各种需要验收的装置或架体完成后,首先由专业工长组织搭设班组进行自检,然后报请项目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按照程序通知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公司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
②、重大设施、机械设备,如:塔吊、室外电梯等,项目应报公司工程技术及质量安全部共同组织验收,未经验收,不准投入使用。
3、验收要求
①、各级验收要严格按照验收表格内容详细检查,要认真负责,不遮不掩。
②、参验人员要在验收单上签属意见,并签名,针对验收后的注意事项或维护措施要注明,验收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一次验收不合格,不准带隐患使用,安全部门要严把此关。
③、安全验收单最后存在安全部门备查。
(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公司质量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最高权力机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要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年度目标,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与布置,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
2、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策机构,每周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由项目领导组织并主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施工生产有关部门均要参加,行政人事部门要做好考勤,安全部门和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专题安全会议要布置项目当周活动计划,安全部门要客观地汇报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缺陷,分析缺陷存在的部位、原因及责任部门,共同找出消除隐患的办法,责任到人,落实整改,切忌开空会,讲大话,不落实。
3、各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安全活动会议,由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共同组织,会议要查找班组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总结班组成员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维护安全设施、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布置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表彰奖励班组安全建设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计安全生产中的先进事迹,对违章操作受到安全部门处罚的个人需在班组活动会议上曝光,教育大家规章制度是血的教训换来的,任何人都得认真遵守。活动会议要详细记录,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要在记录上签名,每月交项目安全部门检查。
4、项日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协调会、现场会,要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坚决贯彻彻“五同时”,做到“生产再忙,安全不忘”,及时广泛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解决现场上随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消灭事故苗头于萌芽状态。
5、发生安全事故,项目要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不足,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举一反三,认真落实。
6、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总结会或甲方、地方行业管理等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会,项目与会代表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项目有关部门,会议布置的有关事项要责成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并及时反馈。
7、项目安全部门要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纪要、记录、落实情况反馈等资料、收集归档备查,做好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不得私自泄密和将安全重要会议记录丢失或损坏。
(六)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长和现场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工长应当立即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则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部门。
②、发生轻伤事故,项目必须在每月25日按报表要求内容填报,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并附事故结案档案资料。
③、重伤死亡事故,项目经理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以快速方法(最迟不超过l 2小时)报告公司领导及上级质量安全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①、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安全、消防保卫等有关部门成员进行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写出调查处埋意见,于每月25日送公司、质量安全部。
②、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工程、行政、安全、保卫以及工程人员参加的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配合调查组调查。
③、死亡事故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会同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建委、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配合调查组进行凋查。
④、发生伤亡事故,项目要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措施,报上级领导及安全部门,由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项目要负责处理。
⑤、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规定内结案。
4、事故调查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事故发生后,首先应救护伤害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同时认真保护事故现场。
②、及时搜集现场物证、破坏部件、残留物,残害源及位置等,并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
③、搜集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④、收集证人材料,尽快找到被调查者搜集材料,搞清事实真象。
⑤、进行现场摄影,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及受害者位置图等。
5、事故分析
①、将事故调查材料,按需要进行分类整理。
②、进行伤害分析,明确受伤部位、受伤性质、伤害方式、起因物、致害物、不安全状态及不安全行为等。
③、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事故的主要原因。
④、根据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通过原因分析,对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所规定的职责,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全过程中的作用、地位,确定主要责任者。
⑤、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⑥、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填报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6、统计伤亡事故经济损失
①、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公司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②、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丧葬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职工工资)、善后处理费(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清理现场费、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③、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停产减产损失、工作损失、补充新工人的培训费用等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