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存在问题(人大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经济发展的比拼,归根结底是营商环境的比拼。资金流向、项目选址、人才聚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哪里的条件好、环境优、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重服务、有温度的营商环境能够聚集各类优势行业资源,吸引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县域经济动力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以政策确定性应对发展环境不确定性的关键招数。在营商环境的建设和改善上, “优”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聚力建设美好石泉的发展定位和“五个五”发展思路,把“三个年”活动与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监督,积极建言,成立执法检查组,围绕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到县经开区、发改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到石泉利民船舶新型材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泉县天成丝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康柏盛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随后又召集相关部门、企业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通过实地检查、调研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企走访等形式,对我县贯彻落实《条例》有了较为全面、详细的了解,现将执法情况分析如下,仅供参考。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石泉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市、县委部署,结合“三个年”活动开展,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领衔,对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设立县营商办,专职负责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印发《石泉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的通知》,分解各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凝聚推进合力。三是主动学习借鉴。印发《关于做好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措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复制推广学习借鉴省外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积极借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提升。四是积极宣传发动。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等活动,加大《条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氛围。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实行优化营商环境季调度,全面了解各单位对《条例》的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将营商环境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制定《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场体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存在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增加生产经营负担等情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营商环境政策的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清理。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石泉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石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政府各部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企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将载为异常状态、移入异常名录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通过系统向社会公示,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并在多部门、多渠道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企业信用风险监测、企业信用等级分类、信用风险预警,提升整体监管效能。三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成立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公布《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四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制定印发《建立健全政银企高效精准对接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实重点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金融服务团队,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做细做实金融服务。积极依托市财信担保石泉分公司向市财信融资担保有关公司增资扩股,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实力。五是强化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创新开展“服务水电气,利企直通车”主题活动,推出“四优一减”(优服务、优报装、优缴费、优报修、减成本)服务举措,制定出台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增强水电气供应企业的服务意识。六是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出台《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石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人才工作文件,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实施“高端人才+重点项目”柔性引才引智工程,发布《石泉县2023年“三单对接”人才需求清单》,引才入库助力石泉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行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机制,在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学历提升、创业扶持方面持续优化人才服务。
(三)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审管分离机制,不断完善与各监管部门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在厘清承接的128项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开展全县24个部门137项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应进全进”工作要求,除因涉密、国家安全和受场地限制外,1176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开展“政务服务五进五办”活动,完善“五个一”帮代办服务模式,建立“审前服务+”以及“五联”审管协同机制。用好审前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办不成事反映、跨省通办四个特色专窗,持续推进免费“首枚印章”“政务专递”工作机制。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行“量晒励汰究”干部绩效管理机制,扎实抓好干部学习教育,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日巡查、周汇总、月回访、月通报、年考核”日常管理机制,设立政务服务“红黑榜”,促进窗口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四是拓宽便民服务渠道。对全县11个镇16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成果进行验收,督促后进便民服务中心(站)加快建设进度,赋予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质性审批权力和受理职责,同步启动各镇委托行政许可事项轮训工作,确保镇级窗口能有效承接业务。加大政务服务平台和“秦务员”APP推广力度,促进便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四)执法监管更加有力有度。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两大专项行动”,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暴力讨债等影响企业发展的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金融环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为全县654名执法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为。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和运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统一使用裁量标准,尽量做到“类案同罚”。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印发《石泉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建立《学法免罚减罚清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场主体采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措施。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进行信用修复。对经济犯罪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努力打造有精度、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五)法治保障作用不断发挥。 一是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印发《石泉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精挑选29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干部为全县重点“五上”企业、产业链主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法律服务。二是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党委牵总、人民调解主导、行政调解参与、司法调解助力、专业调解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各级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全面摸排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针对复杂疑难纠纷,发挥领导包案和行政主导作用,启动“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机制进行联合调解。三是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制定《石泉县营商环境工作督导检查和视察监督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市场监管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和企业主代表,县职转办、县营商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和视察监督模式。创新推行县长营商环境“三本账”制度,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解决政务服务和环境不优、不便民、不利企的问题,倒逼部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不断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调研情况看,我县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 一是服务意识、担当精神仍然不足,少数单位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认识还不到位,配合不够密切,部分部门人员缺乏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意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影响了办事效率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对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关注不够,研究帮助解决的方法不多。
(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贯彻落实《条例》和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宣传普及还不到位,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企业对扶持优惠政策了解不多,有些政策兑现步骤繁琐。
(三)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中小微企业经营者管理财务制度不健全,有效抵押物偏少,自身条件与金融机构放贷要求不匹配,融资较为困难。县域独立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仅为1家(石泉县农商银行),其他5家银行均为县支行,规模性贷款需上级银行进行审批,贷款审批时间较长、流程较为复杂。二是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少,政策把握不够准确,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政策优惠等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环境和氛围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市场主体受利益驱使,还存在着契约精神不强、诚信度不高,不能完全做到诚信经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短缺,招才难、留才难情况依然存在。
(四)政务服务还需进一步改进。 一是审管机关权责交叉,法律责任主体与实际审批机构审管联动不紧密,权责还需进一步理顺,信息沟通不及时,执法监管容易产生权责矛盾和漏洞。二是少数单位12345热线办理推诿扯皮、办理不及时、质效不好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少数部门主动服务、创新服务意识不够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落实不到位,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投诉偶有发生。四是省市县行政审批工作对接不畅,各县区划转至行政审批局事项不统一,管理模式不同,导致业务之间指导、交流、沟通存在障碍。部分镇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不重视、落实力度差、推进缓慢。五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支撑力不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网上办”服务和推行力度还不够。
(五)法治保障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不够有力,应用还不够全面。二是涉企法律服务供需对接不够精准,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各行政执法单位、各镇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还有差距。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需要下大力气、啃硬骨头,出台更多实实在在的举措,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聚焦人文环境,推动思想不断解放。 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好各级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聚焦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思想不断解放,观念进一步转变。
(二)聚焦社会环境,加大宣传舆论引导。 一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及推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条例》知晓率,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为营商环境、处处都有营商氛围”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结合企业需求,精准普法、按需普法,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涉企法律法规宣传责任落实进行检查督促,形成涉企普法宣传工作合力。
(三)聚焦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中、省、市助企纾困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拓展融资渠道、简化放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招商政策,加强政策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加大诚信政府建设力度,确保招商政策落地见效,政府承诺及时兑现。三是完善以企业为基本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形成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四是持续搭建好人才供需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在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和服务保障上更加用情用力,营造“引得进”“留得住”良好人才环境。
(四)聚焦政务环境,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推行“五联协同审管联动”模式,建立审管联动会商机制,着力破解并联审批过程中权责矛盾、推诿扯皮、担当不足的问题,高质量推进“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一件事一张码、一扇窗、一个人、一套证全流程服务,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优化窗口布局,推行项目管家及帮办代办“五步工作法”机制,打响“石事帮、泉速办”品牌。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聚焦法治环境,筑牢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开展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进一步梳理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开展柔性执法暖企纾困。二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大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夯实企业法律顾问责任,主动对接企业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以及考核制度,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机制。
供稿:石泉县人大财经农工委主任 黄平
石泉县人大财经农工委副主任 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