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茅酒擅用贵州茅台名号被罚款51万,有何影响?
娃茅酒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款51万余元,可能引起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关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娃茅酒业被罚款是因为其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娃茅酒的瓶身和外包装与贵州茅台(600519)酒相似,且娃茅小哈酒的瓶身与贵州茅台(600519)酒的瓶身也相似。娃茅酒业通过“娃茅店”众筹项目开展贵州娃茅酒业务,购买者支付9576元后即可成为项目股东,股东可以获得分成。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34万余元。娃茅酒业官网的“产品展示”一栏仅搜到“娃茅黑金系列”产品。从天眼查APP可以看出,娃茅酒业成立于2022年7月,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这些信息可能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了解该公司的背景和未来发展有所启示。自选股写手点评:无法总结。因为参考文章与资本市场走向关系不大。和讯自选股写手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