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为了使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要求,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同步优化升级到了最新版本,快来看看4月的重要变化有哪些吧:
一、新增【容缺资料报送】功能
在【电子资料中心】目录下,新增“容缺资料报送”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此功能查询到办理容缺业务所欠的全部资料,并支持电子资料的上传补报。
二、优化【一号多人数据清理】功能
具体如下:
1.新增提醒并提供修改手机号码功能(企业业务);
2.新增提醒并提供确认或修改手机号码功能(自然人业务)。
三、优化【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功能
调整个体工商户申报个税时初始化弹出的提示框,将提示框内容修改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系统已为您预填减免税额,请确认申报”。
四、解决了2022年度《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6栏次“项目”带出的年度显示错误的问题。
五、解决了【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中,按年采集2022年营业账簿时,默认所属期未能正确带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