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察北家纺网

多久可以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后还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吗

频道:法律百科 日期: 浏览:1227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多久可以陈述申辩,以及陈述申辩后还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陈述申辩的期限

法律分析:陈述和申辩的时限规定如下:行政处罚法中,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只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多久可以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后还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吗

法律客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至三日。

基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应该为相对人预留一定的陈述、申辩时间。

税务事项告知书是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发出的一种通知文件,以告知纳税人存在的税务问题。纳税人在接到税务事项告知书之后,有一定的时间进行申辩和提供证据来反驳税务部门的指控。

陈述申辩时间改为5天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根据查阅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在行政处罚法和强制法中都无规定,一般行政机关都会给予3-7天的时间。

陈述申辩期限三天节假日算吗

1、法律规定中的期限,只有在期末那天正好属于法定假日或法定节日的情况不包括,其他情况包括。法律里的日就是指自然日,包括节假日在内,三日就是指三天内,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话,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法律分析:陈述和申辩的时限规定如下:行政处罚法中,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只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递交民事答辩状的15日期限,包含节假日在内。民事诉讼法;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4、举证期限的起算时间就是从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按照法院传票上通知的时间递交相关证据。

得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如要陈述,申辩,需要在几个工作日内提出??_百度...

1、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最好为3日以上,这样更有利于避免产生行政纠纷。三个日期的问题,一般行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会直接有当事人意见记录,需要另行记录的,设计在事先告知书上是不科学的。

3、《行政处罚法》当中没有对陈述和申辩权的期限进行具体规定,但在具体执法事务中相当一部分执法机关规定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也有规定期限为7个工作日的。因此,实践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在期限内履行陈述和申辩权。

4、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期限是三天左右的时间。因为如果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通过要求举行听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并且需要提前告知,也就是提前三天告知,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法》第42条所作出的规定。

5、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只有在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情况下,才视为当事人放弃相关权利。

6、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且该权利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陈述申辩5日算当日吗

不包含。根据查询希律网显示,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诉讼行为。送达之日不算在期间内。陈述与申辩是应用领域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法律分析:不包括。比如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为4月5日,五日内要提出听证请求,必须在4月6日至4月10日五日内提出听证请求。不包括当日。

第三十条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至三日。法律客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至三日。

陈述和申辩的时限

1、法律客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至三日。

2、《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自收到统计严重失信认定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作出认定的统计机构提出陈述、申辩。

3、基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应该为相对人预留一定的陈述、申辩时间。

4、陈述申辩5日不算当日。例如,如果要求当事人在3天内陈述申辩,则一般当事人在4天内提交陈述申辩书即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陈述申辩后还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吗的内容在本篇就介绍这么多,更多的关于多久可以陈述申辩的信息,我们也准备了相关性很高的内容,您可以在下面的相关文章里面找一下有没有需要了解的内容。说明:本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整合,如果有疑议或者侵犯了第三方权益的,请联系察北投【www.chabeitou.com】站长获取帮助。